作为我国证券市场第一家核准制下获准发行可转换债券的公司,江苏阳光8.3亿元可转债将于明天公开发行,就投资者关心的一些问题,本栏目驻上海记者杨芳采访了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陈丽芬。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是我国目前重要的高档精毛纺面料生产基地,99年上市后,连续三年的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保持在24%以上,2001年它的主营收入同比增长了57%,净利润同
比增长了5.5%。此次发行可转债募集的资金,将主要用于新项目建设、技术研发及收购相关资产。
记者:公司这次募集资金所投的项目,什么时候才能够见到效益?
陈丽芬:差不多我想是花两年时间就可以回收投资,特别是我们收购这一块,应该说投资收益是很高的,我们主要考虑利用“阳光”这个品牌,然后充分地使市场占有率能快速地提高。
记者:我们知道可转债有一个非常明显的特征就是持有人能够通过未来股票价格的上升,充分地分享公司的业绩增长空间,那么我们想知道江苏阳光未来能有多大的空间给投资者?
陈丽芬:未来的五年,我们想还是巩固、扩大主营,然后利用原有公司的技术优势、技术能力扩大生产,提高品质,巩固内外销市场的占有率,这是一个方面;另外,公司还将考虑产业延伸,我们打算进军服装行业,大力发展高档男士西服以及高档女士服装这一块事业,基于这个考虑,以后我们公司经营和销售方面面料和服装平分秋色。
记者注意到,以江苏阳光目前的财务状况,如果选择配股、增发这些传统的融资方式,对公司而言操作起来可能会更容易些,那么公司这次采用可转债进行筹资对投资者又意味着什么呢?
安惊川(国信证券):我们在设计方案的时候充分考虑到了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主要是体现在:第一我们这次可转债的发行是由中国银行无锡分行提供全额的不可撤消的担保;第二这次发行的转股期是一年时间,大家可能已经注意到,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周期大约也是在一年左右,因此我们在转股的时候,那些募集资金项目的投资效益已经产生,对收益不会有摊薄;第三点这次在我们可转债设计的时候有一条特别附加回售条款,如果是发行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募集说明书的投资项目承诺不一致时,债券持有人有权向上市公司回售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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