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君择
日前,贵州中国第七砂轮股份有限公司(000851)因其大股东中国七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欠交电费及电建基金款项,公司遭“停电”之灾。对于靠电能冶炼的高耗能企业(电费占总成本的65%左右),停电已使该公司的一切生产经营全部停止。据估算,如果停电一个月,公司将损失近千万元的产值。
按理说,ST七砂被迫停产实属冤枉。该公司自设立以来,不仅始终足额交清了电费和电建基金,而且去年还为大股东中国七砂集团多交电费250万元,今年至今又多交了电费50余万元。但是,ST七砂多交的这300多万元电费难以填补大股东历年来所拖欠的巨额电费。
经初步核定,中国七砂集团公司共欠交贵阳市南供电局清镇分局电费总额1.2亿元,其中欠交电建基金约7000万元,欠交电费约5000万元。据悉,大股东欠交电费也是事出有因,一是因贵州省政府批复缓交,企业在执行电费定价政策上同供电部门存在一定的异议,另外,该集团经济效益不佳,财务状况紧张。
那么,为何“父”之过要让“子”来受呢?这就要归咎于ST七砂与大股东中国七砂集团的资源共享,ST七砂上市前股份制改造时,将供电系统及其他辅助供电设施均剥离给了大股东,这样,ST七砂的全部用电是从大股东的电源转供过来,致使公司没有单独的供电渠道,所以,供电局对大股东停电也就等于同时停止了对ST七砂的供电,这真可谓“城门失火,殃及池鱼。”
或许贵州供电部门出此招术,可能是一种被逼无奈的清欠方式,因为依大股东目前的经营状况,已无力支付巨额欠款,只能逼上市公司作出反应。但是,不管当地供电部门的初衷如何,对于ST七砂而言,都是不该承受的伤害。
2000年以来,ST七砂连续两年亏损。去年底以来,该公司为确保不退市,奋力自救,使今年一季度产量增加,亏损开始减少,生产经营已呈现明显转机。当此紧要关头,如果再不能恢复供电,该公司不仅仍会大额亏损,年底将可能面临暂停上市。
据悉,目前,该公司不仅没有了生产用电,白天连生活照明用电也不能保证供应。为解燃眉之急,该公司正在请求协调供电部门恢复供电,他们提议,由供电部门直接与该公司签订《供用电合同》,单独对ST七砂供电,以尽快恢复公司的正常生产运行,将损失降至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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