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3月28日,湖南省洪湖市人民法院民事庭审判长在接受有关媒体采访时表示,蓝田起诉刘姝威案已被驳回。他告诉记者,蓝田诉刘姝威的案子原定于2002年1月23日开庭,但后来没有开庭,现在此案已经裁定驳回。
这位审判长称,这个案子当时起诉到法院时,在起诉状后面附的是刘姝威文稿的清样,清样上没有写明此稿是内参用的,属于机密,也没有注明标号,因此,当时就受理了。审
判长表示,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并不代表法院就站在蓝田这一边,并不代表法院支持蓝田起诉刘姝威。
又讯(记者张歆) 又有一家上市公司及其相关原董事因虚假信息披露被投资者告上法庭。ST九州(000653)今日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应诉通知书,称因公司13名原董事在1996至1998年期间对外进行虚假信息披露(证监会已于2001年10月26日对此事做了处罚),导致股民投资损失,现有投资者要求公司及13名原董事对其损失进行相应的赔偿。目前,法院尚未确定开庭日期。背景回放
ST九州违规事实:1.1993年定向募集资金没有足够到位。上市前公司为内部职工的买股票垫资432万元,该笔资金至今仍未归还。2.1996年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有违规行为。(1)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以低于发行价0.8元的价格购买100万股公司股票,公司对此未予以披露;(2)在公开发行股票申报中对股本结构的披露不实;(3)在申报材料中虚报公司前3年业绩,1993、1994、1995年虚增利润分别占申报利润总额的50%、42%和36%。3.上市后信息披露违规。(1)配股申报材料利润虚假。1996、19987年分别虚增利润1798、3384万元,并在1998年的配股申请材料中对前三年的利润做了虚假陈述。(2)披露虚假信息。1998年年报披露投入项目资金5100万元,实际仅投入1714万元;(3)截止1999年6月,通过关联交易,将贷款3.8亿多元借给大股东使用。
证监会处罚措施:对公司处以警告;对主要责任人赵裕昌、池金明处以警告并各罚款10万元;对连续违规的吴健俩、周小华、于志梅、吴素丹、蔡绿水处以警告并各罚款5万元;对孙谦、江化开、杨幼义、熊越、周晶、董彬处以警告并各罚款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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