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高宏娟)银广夏(000557)日前再次收到宁夏高级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判令银广夏及其控股子公司偿还银行借款,涉及金额超过1.5亿元。
公司发布公告称,宁夏高级人民法院判令银广夏偿还中国工商银行银川市西城支行借款本金10200万元及利息139.8万元,其控股子公司广夏(银川)贺兰山葡萄酿酒有限公司承担部分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及诉前财产保全费104万元由银广夏负担。另外,宁夏高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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