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中西药业(600842)公告,公司于3月5日收到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发出的三份《民事裁定书》。该三份《民事裁定书》项目下的原告均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黄浦支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其负责人为该支行副行长吴伟;被告均为公司。
该三份《民事裁定书》均称:该法院在审理浦发银行诉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浦发银行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请求冻结公司银行存款共计人民币4820万元。若银行存款 不足,则查封公司相同价值的其他财产及权益。该三份《民事裁定书》同时均称,如不服裁定,可以向该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执行。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于3月5日查封冻结了公司在拜耳中西家用消费品有限公司和拜耳中西农用化学有限公司的全部投资股权。上述投资权益未经法院许可,不准买卖、抵押、转让、变更、隐匿。截止2001年12月31日,上述投资权益在公司的帐面投资余额为人民币5970.13万元(未予并表)。
公司不服上述裁定,已于3月5日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目前有关复议事宜正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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