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见习记者廖霁) 福建三农(000732)公告称,公司收到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通知,福建省渔政管理处起诉公司,要求公司赔偿国家渔业资源损失4544.112万元及利息,赔偿调查费用47.691884万元。
公司在收到上述诉讼法律文书后,于2002年1月14日向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诉讼中止申请书》,目前尚未收到福建高院对此项申请的回复。
据悉,2000年1月27日至3月23日,福建省三明市沙溪河段至闽江干流的南平市延平区樟湖江段发生特大渔业污染事故。经查是由有机磷化合物所引起,公司长期大量排放多种有机磷化合物等高毒物质的废水,严重污染了沙溪水质,1月份频发事故排放、引起了本次突发性大量死鱼事故;2月继续大幅度地超标排放有机磷高毒物质,致使污染死鱼持续1个多月。
该污染事故造成天然渔业水域中的水产品损失量为1312吨,天然水产品直接经济损失1514.704万元。由于污染严重,部分河段鱼类死亡率已达99%,原有鱼类种群已不复存在,鱼类繁衍后代的延续资源都受到毁灭性的破坏,同时,作为基础饵料的浮游生物和底栖生物也大量死亡,天然渔业资源损失巨大。根据农业部有关规定,天然渔业资源损失为4544.112万元。
短信圣诞站送大奖:数码相机、CD/VCD…好机会别错过!
送祝福的话,给思念的人--新浪短信言语传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