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元股份(600146)公布临时公告称,公司于2001年7月1日与深圳民鑫实业公司签订了2000万元委托理财协议,协议约定委托期为半年,约定年收益率10%,100万元收益已收到。鉴于合作方深圳民鑫实业公司资金周转困难,没有按期返回本金,公司已于2002年1月6日与合作方签订了延期协议,并将原委托期限延期至2002年6月30日,约定年收益率为10%。
点评:如果上市公司不重视主营业务的发展,不积极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而是把大 量的财力、物力、人力集中在委托理财上,不仅会造成资源浪费,而且其持续发展基础是非常薄弱的。从投资的角度来看,这类上市公司股票潜在的投资风险较大。有关迹象表明,到去年年底,两市上市公司还有250亿元左右到期的委托理财资金没有收回。其实像大元股份这样被迫将原委托期限延期的上市公司还有不少。随着深沪股市进一步持续下跌,机构投资者的套牢幅度也越来越深,限延期后上市公司能否取得预期的委托理财收益并及时收回委托理财资金呢?投资者应密切留意这方面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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