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廖霁)ST宏业(000689)公告称,公司涉诉的为香港达利丰集团向国华商业银行香港分行贷款担保一案,经有关法院判决为,公司与汕头经济特区新业发展有限公司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国华银行连带赔偿本金港币4408万元,美元2577万元,以及利息(计至2000年1月3日止)。
公司称,将在法定上诉期间内研究上诉方案并上诉。
短信圣诞站送大奖:数码相机、CD/VCD…好机会别错过! 送祝福的话,给思念的人--新浪短信言语传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