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刘昕 见习记者 廖霁
上海新兰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在其今日发布的补充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中称,深圳市中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000047)的一项交易“有失公允”。
据介绍,ST中侨曾于11月26日与深圳市中侨实业有限公司、大连柏兴房地产发展有限 公司签署了《出资额转让协议书》及《资产赠予协议》。该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上海新兰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认为,该次交易中ST中侨在将上海新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72%出资额作价9500万元转让予大连柏兴,产生转让溢价收益约9300万元的交易中对ST中侨及中小股东是有益的,但对交易的另一方大连柏兴有失公允。
据悉,在基准日2001年7月31日,上海新海经审计后的净资产为-515.91万元,公司对上海新海72%出资额的帐面净值为201万元。根据本次交易方案,公司将上海新海72%出资额作价9500万元转让予大连柏兴,该项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产生转让溢价收益9299万元,根据有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该等收益为非经常性收益,将对公司2001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较大的影响。
公司在今日发布的关联交易补充公告中称,本次交易是公司制定的全面重组方案的第一阶段,在本次交易完成以后,公司尚不具备持续经营能力。但本次交易为公司剥离了不良资产,减少了债务负担,如交易完成,公司负债总额、其他应收款、短期借款都有大幅度的减少,为公司实施债务重组及注入高科技项目创造了条件。只有成功实施全面重组的第二阶段和第三阶段,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才有可能获得根本改善。
短信节日传情奖中奖:数码相机、CD/VCD……大奖总值5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