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清华同方发布公告,与国内最大的音像出版发行单位之一的中国录音录像出版总社合作组建北京中录同方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其中清华同方出资2800万元,占总股本的45%,为第二大股东。新公司将倾力进行数字化出版资源建设。那么双方为何要进行合作,以及公司未来的主要业务是什么?本栏目记者对清华同方股份有限公司总裁陆致成以及中国录音录像出版总社社长王笑然进行了采访。
陆致成介绍,同方是科技企业,但是这次跟中录总社的合作,实际上是把文化产业跟科技产业的一种合作。 中录总社是文化部的一个直属单位,它们有这方面的特许经营权,跟它们合作以后,真正开发出一批适应未来数字化交互节目里面的一些数字化的信息资源。
王笑然说,新的公司成立以后,它将以出版资源为中心,将中录现有的节目所有的节目尽可能地数字化,迅速建立起交互的多媒体节目VOD节目(付费数字节目点播),交互的游戏通过有线宽频,电信宽频以及互联网,并把它们推向市场。
据介绍,在未来10年,我国数字化增值服务的消费终端产品的产值将达到100亿元,而目前这个产业还处在起步阶段,在发展中还存在着一些政策限制。陆致成对此认为,虽然广电产业是一个政策限制比较多的一个产业,数据广播跟一般的广播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政策也不太明确,但是最根本的原因还是市场需求。他们希望通过他们的努力,能够把它推向世界的前列。
据了解,清华同方与中录总社合资发展文化产业的目的,是将双方的技术与资源的优势结合到一起,从而扩大今后在这一领域的市场份额。同时,清华同方利用这次合作也为公司将来在数字电视领域构筑完整的产业链打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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