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见习记者 范卫锋) 粤宏远(000573)日前披露了截止2001年10月31日公司应收大股东及其关联方款项的数额及形成原因、回收风险的情况,并通过了关于对大股东及其关联方欠款清收方案的议案。
据介绍,截止2001年10月31日,公司应收大股东广东宏远集团公司其他应收款509,444,656.9元,应收其关联方香港宏远国际投资公司69,746,013.07元。
广东宏远集团公司在近几年的产业转型中流动资金需求量大,在1998年至2000年陆续向公司借款574,182,778.44元;香港宏远国际投资公司向公司的借款69,746,013.07主要用于其在国内投资项目的资金周转。公司董事会经过与上述两家公司进行协商,并对其具体情况进行了充分的调查,认为上述两家公司有能力在约定的期限内偿还公司欠款。
公司称,董事会结合2001年初广东宏远集团公司提供的还款计划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了详细的五年清收欠款计划,即在总额574,182,778.44元的基础上,2001年清收10%,2002年清收20%,2003年清收20%,2004年清收25%,2005年清收25%。广东宏远集团目前已按约定归还欠款5900万元,全年可按计划偿还欠款的10%。对香港宏远国际投资公司欠款的清收方案是在总额69,746,013.07元的基础上,2001年12月31日前清收1726万元,另52,486,013.07元于2002年12月31日前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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