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控股(600137)今日发布股权转让及收购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之补充报告和补充法律意见书,不仅披露了其资产转让中存在的风险,同时,也让投资者看到中介机构正积极地发挥作用,把关日趋严格。
据海南圣合律师事务所今日发布的关于长江控股2001年度出售、购买资产的补充法律意见书,长江控股此次拟出售的资产中存在瑕疵,此前,长江控股曾发布公告,拟转让所持 有成都中元浆纸有限责任公司45%股权和四川长泰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90%股权,但经核查,中元浆纸是2001年10月17日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出资人的长江控股出资的房屋所有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权属至今仍在长江控股,相关权属过户手续正在办理之中。
华西证券在今日发布的关于长江控股股权转让及收购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之补充报告中称,四川鸿创建设集体公司以审计后净资产值分别溢价172%、70%受让长江控股持有的中元浆纸和长泰酒店45%、90%之股权,使长江控股获得2520万元现金流入,对当期贡献1620万元长期投资收益。根据四川华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2001年10月31日,因中元浆纸其成立时间很短,尚未表现出盈利能力,长泰酒店净利润为290.16万元,华西证券认为,该股权转让溢价较高。根据交易各方提供的资料,未发现鸿创建设与长江控股存在关联关系,鸿创建设以较高的溢价受让本部分股权价格偏高,虽属市场行为,不损害长江控股中、小股东利益,但基于对所收购资产的溢价幅度、该宗资产现实盈利能力以及所收购资产现状等因素综合考虑认为,本交易对鸿创建设不利。
此外,据公告称,长江控股董事会考虑年终为2002年生产经营使用大宗原料,即竹片原料采购旺季,流动资金需求量较大,拟停止收购四川泰鸿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持四川省甘孜州大香格里拉旅游发展有限公司13.65%股权。在该旅游发展公司未实现赢利以前,长江控股不再增持该公司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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