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周斌
针对上周四公布的股权被冻结事件,ST九州(000653)方面表示,江西省高院因九州商社的借款纠纷冻结公司4966.5万股国家股在法律上存在争议。而新入主ST九州的福建升汇纺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方面表示,若这部分国家股不能在年底解冻,ST九州的重组将面临重大变数。
股权冻结引发争议
据了解,本次被冻结的4900多万股国家股就是此前以零价格转让给升汇的占ST九州总股本22.13%的6566.5万股国家股股权中的一部分,如果加上11月13日被江西省景德镇中院冻结的1600万股国家股,则福建省国资局托管给升汇集团的全部国家股都已经被冻结。ST九州副董事长兼总经理蔡适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江西省高院因为建设银行景德镇分行与九州商社之间的借款纠纷而冻结ST九州的国家股是不合理的,因为ST九州的国家股持有者是福建省国有资产管理局,九州商社仅仅是代为管理,该国家股的所有权并不属于九州商社,更何况在接到裁决通知书之前,福建省国资局已经将其所持有的国家股全部托管给升汇集团,九州商社已经不再受托经营。
据了解,该借款纠纷主要源于九州商社对江西景德镇洁具厂的兼并。1997年九州商社兼并景德镇洁具厂时,采用的是承债式兼并,当初九州商社与建行景德镇分行签署了承债协议,总金额达5000多万;而后这笔款项一直没有归还,到了ST九州重组的紧要关头,便成了“后遗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冻结、拍卖上市公司国有股和社会法人股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第三条这样表述:“人民法院对股权采取冻结、拍卖措施时,被保全人和被执行人应当是股权的持有人或者所有权人。”知情人士认为,江西省高院之所以能够冻结ST九州的国家股,主要依据是1997年9月福建省人民政府下发的一份《关于同意福建九州综合商社有限公司正式挂牌运作的通知》,通知同意将福建九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一些企业的国有资产授权给九州商社经营管理,行使国家股股东权利。
一位法律界人士表示,在ST九州的股权冻结上的确存在争议,关键在于本案主体九州商社是否属于该司法解释所指的“所有者或者持有者”,按照一般性理解,所有者或者持有者应当以股权是否过户作为依据,但是ST九州的国家股一直都没有过户给九州商社。
资产重组面临变数
在离年底不到两个月的时间里,ST九州却连续遭受股权被冻结的命运,对此,入主方有何想法呢?新上任的ST九州的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林熹告诉记者,升汇正在积极努力把ST九州带出困境,刚刚发布的关联交易公告就充分说明了其重组的决心。
“但是,目前的形势却让我们左右为难,”林熹表示,“把九州三个公司卖给升汇集团,涉及的金额近6000万元,但是托管给我们的股权目前全部被冻结了,在一年的冻结期内,法院随时有权对股权进行拍卖,如果我们把真金白银拿进来,但是股权却被法院拍卖了,升汇又该向谁诉冤?”
据了解,在升汇入主ST九州之前,早已资不抵债的ST九州就已经做好了破产的准备,而升汇的入主使其暂时免除了破产的命运,ST九州的大多数债权人之所以仍在观望,没有要求ST九州破产清算,也恰恰是寄希望于新的入主方。可以想象,一旦ST九州的重组受阻乃至失败,在巨大的偿债压力下,ST九州将有可能直接进入破产程序。如果真出现这种局面,受损失的不仅仅是数万投资者,本次股权冻结的申请人也将得不偿失。
ST九州将何去何从,本报将继续追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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