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吴曼
新锦江(600650)通过转让应收帐款和对外投资,将获得大约4000万元现金进帐。
新锦江将应收上海闵行房产经营公司购房款约603.13万元,向上海三洲实业有限公司投资款约1835.31万元,合计2438.44万元的资产转让给控股股东锦江(集团)有限公司,具体
转让价格要以评估报告为准。锦江(集团)有限公司以现金支付给新锦江。公司称,此举是为改善资产质量,解决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的有关问题。
此外,新锦江还向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协议转让所持有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1200万股,转让价格每股1.30元,转让金额为1560万元。由于该部分股份为发起人股份,转让过户手续需到2002年8月18日后正式办理,在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的同时,新锦江与国资公司签署了《股份质押协议》,作为股份转让的履约保证。
此外,新锦江将前期已经投入上海锦源房地产有限公司的1669.5万元股东垫款转作对该公司的注册资金,加上前期投入的238.5万元,新锦江共投入1908万元,占该公司注册资本4000万元的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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