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见习记者 廖霁) 琼海德(0567)公告称,公司为原大股东海南国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两笔担保均系公司原董事长在未获得董事会授权的情形下,擅自为原第一大股东国泰投资集团借款提供担保的行为,涉及金额为3300万元,并且其中的2980万元借款已逾期二年。
公司称,公司自2001年6月29日新股东入主后,一直在清理资产和负债,近日公司从有
关媒体获悉公司存在部分或有负债,立即与有关债权人进行核实,发现两笔为原公司大股东担保款项,担保金额分别为人民币2500万元和800万元,其中的2980万元及部分利息已逾期二年。
经查,该两笔担保均未经公司董事会审议,系公司原董事长在未获得董事会授权的情形下,擅自为原大股东国泰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行为。公司正积极与相关各方协商,寻求解决办法,力争将该担保事宜对公司的影响降到最低。若公司因该担保事宜遭受直接的经济损失,公司董事会将依法向相关责任人行使追偿权。
公司还称仍在积极清整公司资产债务情况,公司董事会将继续关注各事项的发展动态,依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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