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管办日前对澄星股份(600078)进行巡回检查发现,澄星股份“2001年3月-6月与大股东澄星集团1.3亿元资金往来,7月对大股东5000万元资金往来的重大事项未披露”,“公司对会计差错调整未披露”。
据悉,澄星股份2000年报显示对大股东澄星集团其他应收款12483.88万元,公司年报披露澄星集团于2001年3月5日将13000万元划入公司。检查中发现公司当日又将此款划回澄星
集团,但公司对此未披露。2001年7月3日公司将5000万元划入澄星集团,7月底收回。2000年澄星股份与澄星集团资产置换时出现会计核算差错,公司曾为澄星集团五钠设备技改垫付1176.55万元,并作为在建工程入帐。2000年末资产重组时,澄星集团将其帐面的五钠技改项目作为固定资产置换入公司并入帐,导致公司对该设备重复计帐。公司于2001年进行盘点时发现,将其从在建工程转入对澄星集团往来款,但没有作为会计差错调整年初数。
与此同时,澄星股份在规范运作、信息披露等方面均存在一系列问题。公司在今日发布的整改报告中,提出了相应的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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