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廖继锋)PT红光(600083)今日发布公告称,原定于今日开庭审理的公司与四川省第三建筑工程公司工程款纠纷案,已接到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传票,将延期至2001年11月6日开庭审理。
公告并没有告知庭审延期的原因。公司总经理刘国真也表示法院延期审理以传票为准,而具体的原因公司也不清楚。
对本次诉讼,刘国真表示公司一直希望能以比较妥善的方式得到解决,打官司实际上是大家都不愿意面对的。他说,第三建筑公司作为债权人其利益应当得到保护,但公司希望第三建筑公司能首先帮助公司渡过难关,毕竟只有公司生存下来,才能谈及对债权人有实质意义上的保护。据悉,刘国真有可能在近日前往成都,以解决相关的问题。
在今天的公告中,PT红光还对公司重组进程作出了说明。公司称按照红光股份的重组方案,经资产、债务剥离后,留在PT红光的资产和债务应该相等。经协商,成都市有关方面同意补偿剩余资产缺口3139万元人民币,并签订了相关协议。但因该协议目前尚未实施,故公司净资产至今仍是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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