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报近日刊登了《天大天财存有疑问》的报道,引起市场相当的关注。公司有关人士日前接受了记者的采访并对报道中提出的疑问做了说明。
该报在有关报道中主要提出了三个疑问。第一是天大天财在转让其下属子公司时对内对外采用了不同的转让价格;第二是公司为何频频进行股权转让;第三是子公司股权的受让方为何成了公司的欠款单位。
对于一股二价的问题,该人士称,上述两次股权转让产生不同转让价格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对内、对外转让对象不同,采用不同价格。天大天财在对天大天久和宽带软件网络公司的股权转让过程中,原则为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即转让价格不低于经审计评估后的有限公司的每股净资产。在此前提下,具体转让价格的确定则是与各有意受让股权的企业进行谈判协商的结果。由于天津福沃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是天大天财的控股子公司,对福沃科技投资公司的股权转让属于天大天财公司内部产业结构调整的战略需要,因此在上述两次股权转让中,对福沃科技投资公司和主要技术骨干的转让价格是依据公司经评估后的净资产进行;而对于其他股东的转让价格根据议价协议转让原则,根据不同受让意向,确定转让价格。因此,不同价格转让股权具有合理性。
对于天大天财转让宽带软件网络公司和天大天久公司股权转让事宜,该人士称,这是为了对上述两家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积极引进战略合作伙伴,促进这两家企业长期稳定的可持续发展,并为实现创业板上市奠定良好的基础。
对于天津福沃科技投资公司与中国化工装备总公司等企业出现的资金往来,该人士解释说,这属于企业间正常的经营行为,并且所出现借款已于2001年6月30日前全部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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