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龙集团就一项资产委托管理协议的内容作了补充公告。
公告称,公司与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01年3月21日签订人民币5000万元资产委托管理协议。该事项经公司2001年4月17日二届十三次董事会通过,当时未及时披露,后在公司中期报告中披露并作相应的说明。该协议约定:委托资产实行专户管理、单独核算,委托期限为2001年3月20日至2001年12月20日。委托资产年收益率为10%。委托资产本金及收益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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