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昕) ST猴王(0535)为原大股东猴王集团合计9367.16万元的担保责任已被宜昌市商业银行解除。
1997年11月公司原第一大股东猴王集团公司在宜昌市商业银行贷款而公司承担担保责任,其贷款本息合计9367.16万元。根据宜昌市商业银行出具给公司的《关于解除担保合同的函》,目前,上述贷款本息已由宜昌市政府用有效资产进行清偿,经研究,宜昌市商业银行
手机铃声下载 快乐多多 快来搜索好歌!     新浪企业广场诚征全国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