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刘俐) 由于兴业房产(600603)未能偿还到期贷款,导致担保方中国高科(600730)的银行帐户被法院实施诉讼保全,中国高科为此于日前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兴业房产及上海纺织住宅开发总公司支付9880万元。
据悉,去年中国高科为兴业房产向银行借款9880万元提供担保,兴业房产与上海纺织住宅开发总公司向中国高科出具了不可撤销《担保函》。今年9月兴业房产未能偿还中行上海
分行宝山支行借款,该行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请财产保全,导致中国高科的银行帐户被法院实施了诉讼保全。
近日中国高科为此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兴业房产与上海纺织住宅开发总公司支付中国高科人民币9880万元并承担诉讼费用。同时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要求冻结兴业房产与上海纺织住宅开发总公司银行存款或查封其等值资产。现法院已裁定冻结兴业房产与上海纺织住宅开发总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计9880万元或查封其等值财产。
兴业房产为此公告称,此笔担保是在中国高科与兴业房产签署的互保协议范围内,除中行上海分行宝山支行一笔借款引起诉讼的金额涉及3104万元之外,担保余额并未到期和正在转期之中,公司对于中国高科因此诉讼所造成的影响表示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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