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天宇电气(0723)日前公告称,福州市国有资产管理局以公司国家股股权所有者的身份,授权福州天宇电气集团有限公司,将所持有的公司国家股6432.6万股股权委托许继集团有限公司管理。委托管理期限自2001年9月20日始至股权变更过户之日止。
公司方面称,委托管理期限内,许继集团代福州市国资局及天宇集团行使股东权利义务,可提议福州天宇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改选董事会,并通过董事会任命
许继集团所派人员担任公司高层经营管理人员。许继集团在委托管理期限内对公司实施的重大资产买入、转出必须经合法中介机构评估,并报福州市经委、市国资局确认同意后实施;对向其他法人、组织提供借款担保、对外投资、发行债券、实施增发及配股等重大事项应事先征得福州市经委、市国资局同意。目前,公司国家股股权转让的报批手续正在逐级申请办理中。
此外,公司董事会还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公积金弥补2001年中期累计亏损的预案》:截止2001年中期,经审计,公司未分配利润期末数为-94919232.18元,累计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根据有关规定,决定使用法定盈余公积弥补10,252,915.43元,用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余额弥补84,666,316.75元。(蒋秀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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