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见习记者 刘巧云)一起以伪造的证据向创兴科技(600193)追讨借款的诉讼,在历经两年审理后,一审败诉的创兴科技近日终于在终审中“翻案”胜诉。
据了解,周亚宏、周泰贺二人于两年前提起诉讼称,创兴科技应支付给周亚宏借款本金343万元及利息515.18万多元,应返还周泰贺借款本金280万元及利息、违约金756.18万多元。诉讼金额合计1894万元。
周亚宏二人向法院提供了相关诉讼证据,但创兴科技认为两人的证据系伪造,多次向法院提出对该证据进行司法鉴定,及对公司方证人进行取证,厦门市中院均未采纳。去年10月,创兴科技一审败诉。一审败诉后,创兴科技上诉至福建省高院。经福建省高院终审,创兴科技胜诉“翻案”。
公司方面称,这起长达两年的“伪证诉讼”给公司造成了重大的信誉及经济损失,公司将依法提请有关部门追究周亚宏二人伪证的法律责任。
另据公司公告,日本大一电材株式会社诉公司应支付其1.893亿多日元纠纷案,亦获得重大进展,公司去年6月一审败诉后向福建省高院提请上诉,经福建省高院裁定,原审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厦门市中院的初审判决,此案发回厦门市中院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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