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朱莉)正当重庆东源(0656)抓紧催促第二大股东重庆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继续履行《资产置换协议》、尽快完成置换出的钢业资产的帐务调整的工作之际,9月1日公司收到重庆第一中级法院送达的重钢集团起诉状,诉请解除双方于2000年2月28日签订的《资产置换协议》。今天该公司就此刊登公告。
此外,重钢集团还要求判令被告赔偿700万元的经济损失;并由被告承担诉讼费用。
对此,重庆东源表示,为依法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将积极应诉。
本案将于2001年9月26日下午开庭审理。
手机铃声下载 快乐多多 快来搜索好歌!     新浪企业广场诚征全国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