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22年04月08日 02:46 证券时报

  (上接B41版)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健审〔2022〕1938号”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叉集团”、“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实现营业收入14,489,702,674.83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08,467,752.14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2021年度公司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89,146,677.81元,不计提任意盈余公积。其中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795,815,310.41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1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实施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66,396,58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46,558,633.2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38.15%。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2,449,256,677.21元转至下一年度。

  2、本年度不实施送股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4月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并同意将2021年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利润分配预案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公司制定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所处的发展阶段和资金需求,统筹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对股东的合理回报,预案及审议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有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请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2022年4月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是基于公司目前实际经营状况以及未来可持续发展的需求作出的综合考虑,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和股东的长远利益。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司综合考虑了未来资金需求、现金流状况与持续回报股东等因素,对公司股东享有的净资产权益以及持股比例没有实质性的影响。其中,利润分配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03298 证券简称:杭叉集团 公告编号:2022-013

  债券代码:113622 债券简称:杭叉转债

  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2022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2年预计关联交易与公司日常经营相关,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定价,公平合理,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2年4月7日召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赵礼敏、仇建平、卢洪波、徐利达、徐筝、徐征宇依法回避了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了该项议案。

  2、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2022年度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等市场原则,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2)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核,我们认为: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确系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合作关联方均具备良好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可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开展,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项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3、公司审计委员会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书面意见,认为:公司预计的2022年度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有关协议所确认的条款是公允的、合理的,关联交易的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4、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议案须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充分披露非关联股东的表决情况。

  (二)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1、本公司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2、本公司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三)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1、本公司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2、本公司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浙江华昌液压机械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相府路666

  法定代表人:程三红

  注册资本:5,4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销售;液气密元件及系统制造;液气密元件及系统销售;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金属材料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浙江华昌液压机械有限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有足够的履约能力。截止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 48,630.28万元,净资产23,503.97万元,营业收入66,024.36万元,净利润3,977.98万元(数据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与上市公司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赵礼敏先生担任浙江华昌液压机械有限公司的董事,因此浙江华昌液压机械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关联法人。

  2、长沙中传变速箱有限公司

  住所:长沙市望城区郭亮路248号

  法定代表人:刘胜亚

  注册资本:2,5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齿轮及变速箱研发、制造、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不含汽车发动机制造);工程机械车的销售;工程机械维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长沙中传变速箱有限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有足够的履约能力。截止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21,112.91万元,净资产4,884.61万元,营业收入30,528.92万元,净利润107.75万元(数据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与上市公司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高管金华曙先生担任长沙中传变速箱有限公司的董事,因此长沙中传变速箱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关联法人。

  3、杭州冈村传动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相府路666号

  法定代表人:安藤昭彦

  注册资本:92,297.6552万日元

  经营范围:叉车、牵引车、工程机械用的传动装置、差速齿轮及其部件的生产、销售、进出口及技术研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杭州冈村传动有限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有足够的履约能力。截止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9,100.07万元,净资产6,003.30万元,营业收入11,096.60万元,净利润694.68万元(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与上市公司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高管陈伟强先生担任杭州冈村传动有限公司的董事,因此杭州冈村传动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关联法人。

  4、HANGCHA SOUTHEAST ASIA CO.,LTD

  住所:12/599 Moo 15, Bangna-Trad Road, Bangkaew Subdistrict, Bangplee District, SamutPrakan 10540

  注册资本:4,000,000泰铢

  经营范围:从事进口、销售、维护保养设备、批发、零售、出租观光车、牵引车、搬运车、托盘搬运车、集装箱正面吊起运机、叉车,包括相关的设备零部件。

  HANGCHA SOUTHEAST ASIA CO.,LTD目前经营情况正常,有足够的履约能力。截止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2,145.24万元,净资产324.40万元,营业收入2,941.83万元,净利润137.47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与上市公司关系:公司持有该公司48%的股权,为该公司联营企业,因此HANGCHA SOUTHEAST ASIA CO.,LTD是公司的关联法人。

  5、河南嘉晨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经开)经北六路99号

  法定代表人:姚欣

  注册资本:5,1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科技技术研究、开发和智能产品销售;机器人、物联网技术软件的技术服务、技术开发及销售;计算机信息系统技术开发、设计、集中维护;货物或技术进出口;车辆智能系统及配套产品的技术研究及销售;生产:车辆配件、智能产品;房屋租赁。

  河南嘉晨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有足够的履约能力。截止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30,708.16万元,净资产22,586.56万元,营业收入28,300.30万元,净利润5,249.61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与上市公司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董事徐征宇先生担任河南嘉晨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因此其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6、中策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1号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沈金荣

  注册资本:78,703.7038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轮胎、车胎及橡胶制品;汽车零配件、汽车附属用油、汽车装饰用品的批发、零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中策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有足够的履约能力。截止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3,233,050.30万元,净资产1,112,504.95万元,营业收入3,028,569.04万元,净利润160,380.36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与上市公司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中策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同为仇建平先生控制,同时本公司董事仇建平先生、赵礼敏先生、卢洪波女士、浙江杭叉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仇菲女士均担任中策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董事徐利达先生担任中策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管,因此其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7、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新昌大道西路888号

  法定代表人:白洪法

  注册资本:24,113.34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产:柴油机及配件,工程机械、农业机械;铸造发动机部件及机械配件;销售自产产品;销售:润滑油(以上不含危险化学品);检验检测服务;柴油机及配件的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成果转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1032)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有足够的履约能力。截止2021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255,016.44万元,净资产104,629.89万元,营业收入195,816.56万元,净利润5,230.20万元(数据未经审计,摘自该上市公司《2021年度三季报告》)。

  与上市公司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浙江新柴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同为仇建平先生控制,因此其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8、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江干区九环路35号

  法定代表人:仇建平

  注册资本:114,343.8492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金属工具制造;塑料制品制造;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风动和电动工具销售;塑料制品销售;灯具销售;照明器具销售;文具用品零售;文具用品批发;家具销售;家具零配件销售;户外用品销售;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电子测量仪器销售;绘图、计算及测量仪器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元器件批发;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金属制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幻灯及投影设备销售;消防器材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物料搬运装备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智能物料搬运装备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金属切割及焊接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泵及真空设备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日用杂品销售;润滑油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医用口罩零售;医用口罩批发;日用家电零售;家用电器销售;软件开发;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医用口罩生产;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444)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有足够的履约能力。截止2021年9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1,584,609.00万元,净资产1,047,616.08万元,营业收入767,986.72万元,净利润115,075.96万元(数据未经审计,摘自该上市公司《2021年度三季报告》)。

  与上市公司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同为仇建平先生控制,因此其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9、杭州巨星钢盾工具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江干区九环路37号2幢

  法定代表人:田华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批发、零售:五金工具,五金交电,建筑材料,塑料制品,照明电器,包装材料,仪器仪表,汽车配件,电子产品,机电设备,金属制品,户外用品,日用百货,办公用品,工艺美术品,餐厨用品,货架,计算机,电子设备,一般劳保用品、电动工具,机械设备及配件;智能系统、电气自动化设备、计算机、电子设备、应用软件、自动化工程的集成、研发、技术服务及上门安装;服务:五金工具的上门安装及维修,企业管理咨询,国内广告制作、代理;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杭州巨星钢盾工具有限公司与公司同为仇建平先生控制,因此其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10、杭州巨星工具有限公司

  住所: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九环路35号

  法定代表人:李政

  注册资本:5,036.7385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工具制造;其他通用仪器制造;五金产品制造;导航、测绘、气象及海洋专用仪器制造;导航、测绘、气象及海洋专用仪器销售;绘图、计算及测量仪器制造;绘图、计算及测量仪器销售;智能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销售;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电子测量仪器制造;电子测量仪器销售;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金属工具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风动和电动工具制造;风动和电动工具销售;电气设备销售;五金产品研发;金属制品研发;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玩具制造;玩具销售;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杭州巨星工具有限公司与公司同为仇建平先生控制,因此其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11、浙江巨星工具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海宁市长安镇农发区启辉路11号-1

  法定代表人:王时中

  注册资本:46,48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风动和电动工具制造;金属工具制造;电动机制造;建筑用金属配件制造;家具零配件生产;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塑料制品制造;电气设备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润滑油销售;医用口罩批发;医用口罩零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与上市公司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浙江巨星工具有限公司与公司同为仇建平先生控制,因此其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12、杭州巨星谢菲德贸易有限公司

  住所:杭州市江干区九环路37号2幢405室

  法定代表人:卢承漂

  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户外用品零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厨具卫具零售;文具用品批发;文具用品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日用品零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办公设备批发;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制造(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广告设计、制作、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与上市公司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杭州巨星谢菲德贸易有限公司与公司同为仇建平先生控制,因此其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13、浙江国自机器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东信大道66号4幢5层501-516、518室

  法定代表人:郑洪波

  注册资本:9,295.1528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电气安装服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智能物料搬运装备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智能仓储装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工业机器人销售;服务消费机器人制造;特殊作业机器人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工业机器人制造;工业机器人安装、维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软件开发;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仇建平先生及浙江杭叉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周思远先生、仇菲女士均担任浙江国自机器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因此其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14、杭州联和工具制造有限公司

  住所: 浙江省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杨街道22号大街5号3幢

  法定代表人:许承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制造:五金工具、塑料制品、电器产品、玩具、机电产品(除小轿车)(经向环保部门排污申报后方可经营)。批发、零售:五金工具、塑料制品、电器产品、玩具(除国家专控)、机电产品(除小轿车);货物进出口(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与上市公司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杭州联和工具制造有限公司与公司同为仇建平先生控制,因此其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15、常州华达科捷光电仪器有限公司

  住所:常州市钟楼开发区梅花路16号

  法定代表人:张瓯

  注册资本:1,233.5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光机电一体化仪器的研发设计、制造、维修及咨询服务;计算机软件、模具开发及销售;大地精密测量仪、电子经纬仪、电子全站仪、激光测距仪、水准仪、电子水准仪、激光三维扫描仪、三维感知传感器及系统的生产、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常州华达科捷光电仪器有限公司与公司同为仇建平先生控制,浙江杭叉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周思远先生担任常州华达科捷光电仪器有限公司董事,因此其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16、杭州联和电气制造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2号大街5号2幢

  法定代表人:潘国荣

  注册资本:350万元

  经营范围:生产:电器产品,五金工具,电动工具;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

  与上市公司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杭州联和电气制造有限公司与公司同为仇建平先生控制,因此其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17、杭州鹏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鹿山街道晖山路1号2幢101室

  法定代表人:许奇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非道路车辆的动力电池系统研发、生产、销售;电池系统梯次利用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新能源电池及配件技术开发,生产,销售;实业投资;电动汽车充电服务;充电桩销售,安装;计算机信息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机动车配件制造;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杭州鹏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有足够的履约能力。截止2021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63,200.56万元,净资产15,336.75万元,营业收入67,453.21万元,净利润3,122.47万元(数据已经浙江印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

  与上市公司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高管金华曙先生担任杭州鹏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因此其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18、海宁巨星智能设备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长安镇(高新区)文海北路1020-1号12幢

  法定代表人:李政

  注册资本:3,600万美元

  经营范围:智能存储设备、智能工具、五金工具、塑料制品的生产;五金产品、五金工具、木工工具、钻切工具、建筑工具、电动工具、气动工具、塑料制品、灯具、手电筒、文教用品、家具、户外用品、包装材料、汽车配件、电子产品、电气设备及零件、机电设备、金属制品、激光雷达(非军用)、激光投影仪、消防器材、测量仪器、清洁设备、物料搬运设备、焊接设备、泵及管件设备、管道配件、建材的销售;机器人、机械手、电器控制自动化设备、电子设备、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及成果转让;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经营进出口业务。(列入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清单内的项目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海宁巨星智能设备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香港巨星国际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董事仇建平先生为香港巨星国际有限公司董事,因此其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19、杭州欧镭激光技术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九环路37号2幢406室

  法定代表人:张瓯

  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产加工:传感器;服务:传感器、光机电一体化仪器、激光器材、激光加工设备、激光显示产品、激光投影仪器,计算机软件的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及成果转让;批发、零售:传感器,仪器仪表,激光显示产品,计算机软件;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杭州欧镭激光技术有限公司与公司同为仇建平先生控制,浙江杭叉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周思远先生担任杭州欧镭激光技术有限公司董事,因此其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20、中山基龙工业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小榄工业区泰昌路六号

  法定代表人:王伟毅

  注册资本:550万美元

  经营范围:生产、研发、销售家用电器机器及其配件、音响制品及其配件、电动工具及其配件、五金工具及其配件、照明灯具及其配件、机床及其配件、五金模具、五金制品、金属制品、不锈钢制品、防盗保险柜、金属箱柜、智能工具柜、智能管理软件、电子设备、机电产品、机柜、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及其他照明器具和灯用电器及其配件、自动化及传动设备、物流设备、立体仓库设备、实验室设备、回转库设备、升降库设备、机械设备、货架、工位器具、防静电工作台、木制品、塑胶制品、塑料制品、办公用品、粉末涂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建材及其辅助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包装用品、纸类包装制品(不含印刷、上述产品不含电镀工序)及上述产品的售后维修服务。(以上项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中山基龙工业有限公司与公司同为仇建平先生控制,且其执行董事兼经理为杭州巨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因此其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21、苏州钮蓝得进出口有限公司

  住所: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潘阳工业园住友电装路2号

  法定代表人:曹诚杰

  注册资本:3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销售:工具车、电动工具、机电产品、家用产品、纺织品、金属材料、五金工具及配件;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杭州欧镭激光技术有限公司与公司同为仇建平先生控制,因此其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采购、销售与劳务服务:依据本公司及子公司与各关联方签署的相关框架协议进行2022年可能发生的数额预计。该协议规定就公司及公司的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和日常经营相关的采购、销售以及接受、提供劳务服务等所有交易均应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原则,价格确认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公平合理定价;并规定了在具体交易时各方须就交易量和具体价格签署具体合同便于履行。

  2、房屋及建筑物租赁:上述联营关联方,租用本公司厂房及办公场所,双方签有租赁协议,协议价格及期限由双方按照当地市场价格及各方需求协商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均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目的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持续有效地进行。关联方的选择是基于对其经营管理、资信状况及履约能力的了解以及地域的便利条件,利于降低采购及销售成本。关联交易条件公平、合理,利于减少公司交易成本,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本项关联交易对公司的持续经营、盈利能力及独立性等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亦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4、审计委员会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03298 证券简称:杭叉集团 公告编号:2022-018

  债券代码:113622 债券简称:杭叉转债

  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受托方: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

  ●现金管理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额度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

  ●现金管理产品类型:风险可控的、流动性较好的投资理财产品

  ●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可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循环滚动使用

  ●履行的审议程序: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叉集团”或“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为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以增加公司收益,在确保资金安全性、流动性的基础上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以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授权期限自2022年4月7日起12个月内,同时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或协议等资料,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实施,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现金管理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通过适度的低风险理财投资,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于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四)公司对本次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严格按照治理结构及授权制度规定,对投资理财的事项从结构性审议授权到具体实施,均按照公司内部相关制度施行,本着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的原则,公司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谨慎决策。在产品投向及产品类型选择上,均对产品的提供方和产品投向进行安全性审核,同时把握宏观经济走势,趋利避害;在产品类型上均选择风险可控的、流动性较好的理财产品,并与受托方保持联系,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在公司董事会批准的投资额度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其他法律性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操作。

  二、本次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管理合同主要条款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尚未签订相关委托理财合同,具体合同条款以后续双方签署相关合同为准。

  (一)资金投向

  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通过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或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一年以内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等方式进行现金管理。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以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

  (二)现金管理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在上述期限内购买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单项产品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三)实施方式

  公司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四)风险控制分析

  1、公司购买标的为风险可控、流动性较好的理财产品。

  2、公司已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公司资金管理的专项制度,规范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现金管理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

  3、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委托理财的受托方拟为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交易对方及投资产品发行主体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在确保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增加资金收益,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本次委托理财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三)公司委托理财的会计处理方式及依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之规定,公司委托理财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

  五、风险提示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协议对方为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可能会面临收益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实际收益不达预期、延迟兑付等风险。公司将与理财产品受托方保持密切沟通,并及时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一)决策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在确保资金安全性、流动性的基础上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以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授权期限自2022年4月7日起12个月内有效,同时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或协议等资料,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实施。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监事会意见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该项议案。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风险可控、流动性较好的理财产品,能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收益,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项议案。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

  七、备查文件

  1、杭叉集团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杭叉集团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杭叉集团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03298 证券简称:杭叉集团 公告编号:2022-020

  债券代码:113622 债券简称:杭叉转债

  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下列银行申请相关额度的综合授信:

  ■

  上述授信主要用于短期流动资金借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贸易融资、保理、保函等信贷业务。因相关手续尚未办理,最终以合作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同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办理具体业务时签署相关文件,董事会不再就每笔业务出具单独的董事会决议,本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2年4月8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已于2022年2月28日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公司通过中国进出口银行浙江省分行获得总额不超过10.0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申请短期流动资金借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等,期限两年,无需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提供相关担保。

  综上,公司将分别获得相关银行人民币44.40亿元和5,000万美元综合授信额度。

  特此公告。

  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03298 证券简称:杭叉集团 公告编号:2022-021

  债券代码:113622 债券简称:杭叉转债

  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2021年11月2日发布的收入准则实施问答,自2021年1月1日起,将发生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自“销售费用”全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项目列示,同时追溯调整2020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将影响公司利润表中“营业成本”和“销售费用”,对公司“毛利率”等财务指标产生影响,但不会影响公司“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根据财政部会计司于2021年11月2日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明确规定:“通常情况下,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与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合同履约成本应当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三)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将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在“销售费用”项目中列示。

  (四)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收入准则和实施问答的规定,将发生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自“销售费用”全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项目列示。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为: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将发生在商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自“销售费用”全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项目列示。同时,按照会计准则中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有关要求,公司对2020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将影响公司利润表中“营业成本”和“销售费用”,对公司“毛利率”等财务指标产生影响,但不会影响公司“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将追溯调整2020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具体调整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 元

  ■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本次根据财政部2021年11月2日发布的收入准则实施问答进行会计政策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决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项议案。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决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03298 证券简称:杭叉集团 公告编号:2022-014

  债券代码:113622 债券简称:杭叉转债

  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

  宝鸡杭叉工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宝鸡杭叉”)、杭州杭叉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叉机械设备”)、杭叉集团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叉租赁”)、浙江杭叉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叉进出口”)、杭州杭重工程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重机械”)。

  ● 担保金额:

  拟为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6,200万元的保证担保。其中,宝鸡杭叉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杭叉机械设备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杭叉租赁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杭叉进出口不超过人民币36,000万元;杭重机械不超过人民币9,200万元。

  ●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2年4月7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因相关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于2022年度为相关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56,200万元的保证担保,同意自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授权担保范围内,与相关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署《担保合同》等法律文书。

  (一)公司控股子公司宝鸡杭叉因业务需要,公司拟为其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鸡分行提供最高额人民币1,000万元的授信额度业务提供担保;

  (二)公司控股子公司宝鸡杭叉因业务需要,公司拟为其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鸡分行提供最高额人民币2,000万元的授信额度业务提供担保;

  (三)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叉机械设备因业务需要,公司拟为其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公司杭州临安支行提供最高额人民币1,000万元的授信额度业务提供担保;

  (四)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叉租赁因业务需要,公司拟为其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的新增人民币4,000万元授信额度业务提供担保;

  (五)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叉租赁因业务需要,公司拟为其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公司杭州分行提供最高额人民币3,000万元的授信额度业务提供担保;

  (六)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叉进出口因业务需要,公司拟为其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的人民币5,000万元授信额度业务提供担保;

  (七)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叉进出口因业务需要,公司拟为其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的人民币21,000万元授信额度业务提供担保;

  (八)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叉进出口因业务需要,公司拟为其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的人民币10,000万元授信额度业务提供担保。

  (九)公司控股子公司杭重机械因业务需要,公司拟为其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公司杭州临安支行提供最高额人民币2,000万元的授信额度业务提供担保;

  (十)公司控股子公司杭重机械因业务需要,公司拟为其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公司杭州分行提供最高额人民币3,000万元的授信额度业务提供担保;

  (十一)公司控股子公司杭重机械因业务需要,公司拟为其向交通银行股份公司杭州临安支行提供最高额人民币4,200万元的授信额度业务提供担保;

  上述担保主要用于子公司与债权人签署相关人民币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外汇资金借款合同、银行承兑协议、开立信用证、进出口押汇、开具保函、付款交单(D/P)技改投入借款等业务操作等。

  本次公司拟为上述五家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由于被担保子公司杭叉进出口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授权管理制度》等的规定,本次公司为杭叉进出口提供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授权担保范围内,与相关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署《担保合同》等法律文书。

  二、被担保子公司基本情况

  (一)宝鸡杭叉工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1、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2、住所: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十里铺纺西村111号

  3、法定代表人:祁翔

  4、注册资本:人民币10,020.06万元

  5、经营范围:叉车、电动车辆(不含国家专项审批项目)、运搬机械、起重机械主机及配件的制造、销售(凭产品合格证制造)、叉车修理、起重运输机械安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与本公司的关系: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其中公司出资占实缴资本的比例为68.86%。

  7、被担保人的财务情况:2021年度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73,659,113.22元,资产净额为42,605,090.40元,负债总额为3,1054,022.82元,流动负债总额为3,1054,022.82元,银行借款总额为8,000,000.00元,营业收入为74,554,516.46元,净利润为3,718,848.44元。2022年1-2月份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78,895,113.61元,资产净额为40,376,937.53元,负债总额为38,518,176.08元,流动负债总额为38,518,176.08元,银行借款总额为8,000,000.00元,营业收入为9,369,103.19元,净利润为-367,407.60元。

  (二)杭州杭叉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1、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2、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大园路2799号

  3、法定代表人:金华曙

  4、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5、经营范围:叉车属具、智能工程机械设备及冷却系统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与本公司的关系: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其中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合计持有其股权比例为70.00%,另外持股30%的股东为朱炜等3名自然人。

  7、被担保人的财务情况:2021年度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48,072,826.54元,资产净额为29,905,886.79 元,负债总额为18,166,939.75元,流动负债总额为18,166,939.75元,银行借款总额为4,000,000.00元,营业收入为83,682,787.47元,净利润为4,135,478.99元。2022年1-2月份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49,961,912.01元,资产净额为30,340,360.73元,负债总额为19,621,551.28元,流动负债总额为19,621,551.28元,银行借款总额为4,000,000.00元,营业收入为13,041,466.35元,净利润为528,402.30元。

  (三)杭叉集团租赁有限公司

  1、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2、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科技城相府路666号(19幢整幢)

  3、法定代表人:王国强

  4、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万元

  5、经营范围:叉车及其它工程机械的维修、安装、租赁、销售;叉车、工业车辆技术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叉车、工业车辆配件销售;仓储物流技术咨询服务;机电设备安装、维修;商务信息咨询,投资咨询(不含金融、期货、证券信息)。

  6、与本公司的关系: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其中公司持有其股权比例为95.64%,另外持股4.36%的股东为熊皓等2名自然人。

  7、被担保人的财务情况:2021年度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352,574,135.46元,资产净额为277,823,483.80元,负债总额为72,801,864.92元,流动负债总额为68,880,910.83元,银行借款总额为0元,营业收入为148,419,956.43元,净利润为10,577,685.35元。2022年1-2月份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375,435,233.54元,资产净额为280,296,419.90元,负债总额为93,057,094.27元,流动负债总额为60,020,836.91元,银行借款总额为0元,营业收入为24,259,877.47元,净利润为2,137,565.28元。

  (四)浙江杭叉进出口有限公司

  1、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2、住所:杭州市石桥路398号

  3、法定代表人:赵礼敏

  4、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万元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特种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电气机械设备销售;物料搬运装备销售;智能仓储装备销售;智能物料搬运装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铸造机械销售;电气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家用电器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医用口罩批发;医用口罩零售;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金属制品销售;新型陶瓷材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皮革制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针纺织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办公用品销售;文具用品零售;文具用品批发;市场营销策划;翻译服务;茶具销售;礼品花卉销售;电池销售;玩具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6、与本公司的关系: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其中公司持股比例为51.07%,另外持股48.93%的股东为吴建新等6名自然人。

  7、被担保人的财务情况:2021年度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086,505,000.00元,资产净额为42,776,045.24元,负债总额为1,043,728,954.76元,流动负债总额为1,041,780,715.64元,银行借款总额为0元,营业收入为3,287,285,650.92元,净利润为11,244,516.74元。2022年1-2月份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148,462,339.54元,资产净额为41,584,895.32元,负债总额为1,106,877,444.22元,流动负债总额为1,105,710,597.75元,银行借款总额为0元,营业收入为641,968,898.76元,净利润为-4,182,333.22元。

  (五)杭州杭重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1、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王家山路5号

  3、法定代表人:章淑通

  4、注册资本:人民币8,500万元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机械设备研发;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设备租赁;装卸搬运;通用设备修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6、与本公司的关系: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其中公司持股比例为81.1765%,另外持股18.8235%的股东为裘钟钦等4名自然人。

  8、被担保人的财务情况:2021年度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74,467,050.88元,资产净额为68,313,566.52元,负债总额为106,153,484.36元,流动负债总额为102,328,132.65元,银行借款总额为0元,营业收入为144,570,885.08元,净利润为20,946,890.15元。2022年1-2月份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50,047,748.79元,资产净额为68,077,070.50元,负债总额为81,970,678.29元,流动负债总额为80,615,228.75元,银行借款总额为0元,营业收入为17,362,920.35元,净利润为536,916.53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为2022年度预计为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的担保最高额,尚未与相关方签署担保协议,担保协议的具体内容以实际发生时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贷款方具体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担保义务实际发生后,本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56,200万元(均为对子公司的担保),占经审计的2021年末净资产的比例为10.04%。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无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五、备查文件

  1、杭叉集团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8日

  证券代码:603298 证券简称:杭叉集团 公告编号:2022-015

  债券代码:113622 债券简称:杭叉转债

  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十六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和《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753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115,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1,150万张,期限6年。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5,000.00万元,扣除承销保荐费、律师费等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133.75万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3,866.2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3月31日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1】139号”《验证报告》。

  (二)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情况

  2021年度,募集资金投入额为人民币31,899.21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1,899.21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加上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为人民币1,942.67万元,募集资金专户2021年12月31日实际结存金额为人民币83,909.71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2021年4月8日,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安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城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庆春路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等五家银行(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下文统称为《监管协议》),《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 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31,899.21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件:《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进行了募投项目前期投入。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金额为人民币10,902.36万元的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4月8日出具的《关于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2281号),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项目的实际金额为10,551.6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进展以及资金安全性、流动性的基础上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以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购买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2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

  七、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实际相符,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发表意见为:杭叉集团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杭叉集团公司募集资金2021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九、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8日

  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注1:公司未明确划分募集资金投资计划节点,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为承诺投资总额

  注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截至期末投入进度远低于计划进度,系本项目拟通过自建研发楼的方式投入12,847平方米研发实验场地,但选址存在变更,故暂缓该项目。其余项目均按计划运行。

  注3:公司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进展以及资金安全性、流动性的基础上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以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建行浙江分行定制型单位结构性存款2021年第498、499期”各10,000万元,期限分别是246、338天,期末均未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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