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报告摘要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报告摘要
2021年04月29日 07:36 证券时报

原标题: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报告摘要

  (上接B317版)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1年5月20日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1年5月20日召开的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对会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委托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日期: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特别说明事项: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旺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1-32

  债券代码:128141 债券简称:旺能转债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年度)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及微信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1年4月27日上午在公司总部一楼会议室现场召开。应参会的监事3人,实际参会的监事3人。监事会主席杨瑛女士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刊登于2021年4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

  (二)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21年4月27日最新股本421,365,045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元(含税),共派发现金总额210,682,522.50元,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在权益分配实施之前若发生股本变动,则以本次派发现金总额不变,按最新股本调整分配比例。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1-33)刊登于2021年4月29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三)审议通过了《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刊登于2021年4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2021-34)刊登于2021年4月29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四)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公司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6.98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22亿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120.07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47.60亿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2.02%,基本每股收益为1.2475元。上述数据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刊登于2021年4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预计2021年度跟美欣达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公司参股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8,860.00万元。

  《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2021-35)刊登于2021年4月29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1年度对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同意2021年度公司拟向部分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合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6.92亿元的担保,包括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12.20亿元,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4.00亿元,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0.72亿元。由本公司或子公司旺能环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关于预计2021年度对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2021-36)刊登于2021年4月29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七)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2020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募集资金2020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1-38)刊登于2021年4月29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2020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资格的机构,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已连续13年为本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关于拟聘任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1-39)刊登于2021年4月29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1-40)刊登于2021年4月29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同意以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总计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购买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公告》(2021-41)刊登于2021年4月29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十一)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刊登于2021年4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

  (十二)审议通过了《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刊登于2021年4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2021-43)刊登于2021年4月29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三、监事会对报告期内有关情况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在报告期内,监事会列席了公司股东大会和各次董事会会议,对各项决议的制定和贯彻实施了监督和保障作用。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的经营运作正常,公司董事会成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发生。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经营管理班子做到了勤勉尽职、忠于职守,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发生。

  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本年度会计报表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和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3.关联交易情况

  经监事会核查认为:公司2020年度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执行的价格是公允的,没有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利益。

  4.对外担保、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能够严格遵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且规模受到严格控制,不存在与此《通知》中规定相违背的情形。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没有为本公司的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本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不存在与此《通知》中规定相违背的情形。

  5、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基于财政部下发的有关规定进行的,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变更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等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监视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旺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1-38

  债券代码:128141 债券简称:旺能转债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2020年度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2020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785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采用询价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959.88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7.28元,共计募集资金147,624.23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3,094.3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44,529.93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1月20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512.3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44,017.6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461号)。

  2.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770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400万张,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共计募集资金140,000.00万元,坐扣承销及保荐费1,509.43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38,490.57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23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359.23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38,131.3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628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公司募投项目已经建设完成,并达到可使用状态,公司将募投项目结余的募集资金69,899,851.96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本报告期末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所有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注销

  2.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于2017年11月22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根据2017年11月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支行分别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连同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于2017年11月30日分别与上述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根据2017年12月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子公司浙江旺能环保有限公司及实施募集资金项目的四个项目公司(攀枝花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河池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台州旺能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和湖州旺能再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分别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池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与浙江旺能环保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18日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与浙江旺能环保有限公司、各项目公司(攀枝花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河池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台州旺能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和湖州旺能再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相应的募集资金账户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池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及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18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10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根据2020年12月1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开设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公司及孙公司汕头市澄海洁源垃圾发电厂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公司及孙公司渠县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开户行为其下辖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潮音桥支行)、公司及孙公司监利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开户行为其下辖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南太湖新区支行)、公司及孙公司丽水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公司及孙公司鹿邑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连同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定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均已销户。

  2.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7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138,490.5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38,131.34万元,差异系募集资金专户之间的转账手续费0.07万元和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后尚未进行置换的律师费、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和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359.23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1。

  2.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2。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1.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2.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9日

  附件1-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年度

  编制单位: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附件1-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年度

  编制单位: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0年度

  编制单位: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旺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1-35

  债券代码:128141 债券简称:旺能转债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1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4月27日,旺能环境股份有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参照公司2020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公司预计2021年度将和2家参股公司、美欣达集团有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进行关联交易,2021年度预计的关联交易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8,860.00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与程序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绝对值的0.5%以上5%以下的关联交易(公司提供担保除外)由公司董事会审议后及时披露。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与下述公司发生的交易为关联交易,因美欣达集团控股子公司数量众多,难以罗列披露全部关联人的信息,其中,预计与单一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0万以上且达到上市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0.5%的,进行单独列示,其他关联人则以同一控制人的口径进行合并列示。

  ■

  (二)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三)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注:根据公司《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与程序规则》的规定: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金额低于300万元人民币,或低于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的关联交易由公司总经理决定。2020年度公司与美欣达集团(含控股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合计金额为1,997万元由公司总经理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美欣达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007410426387

  法定代表人:芮勇

  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地址:湖州市天字圩路288号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含环保固体废物处置相关产业投资、环卫服务产业投资、可再生资源回收处置循环利用产业投资、清洁能源产业投资)、企业管理咨询,物业管理,环境污染防治设备、纺织品、医药化工生产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清洁服务,建材、纺织品的批发、零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保洁服务(含河道水域保洁服务)。分支机构设在湖州市湖织大道路1389号,从事特种环保型过滤机系统的生产。

  股权结构:单建明夫妇合计持股92.3669%。

  2.美欣达智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MA27WPHJ36

  法定代表人:赵建祥

  注册资本:5,008万元

  企业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北郊小梅口50幢-2-102

  经营范围:服务:环保应用技术的技术开发、成果转让,承接环境工程、生态工程,安全影响评价技术咨询,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咨询,环保安全生产技术咨询,实业投资,接受企业委托从事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

  股权结构:美欣达集团有限公司持股75%。

  3.美欣达欣旺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02MA29JJKF4N

  法定代表人:王凌杰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企业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天字圩路288号7幢309室

  经营范围:热电厂的运营管理;实业投资;投资管理、热电厂的投资(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煤炭经营(无存储);热电技术咨询。

  股权结构:美欣达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

  4.松阳旺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124MA2HKEQN7N

  法定代表人:张政强

  注册资本:3,548万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丽水市松阳县西屏街道长虹中路116号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环境保护监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电子产品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建筑材料销售;机械设备研发。

  股权结构:浙江旺能环保有限公司持股35%,为参股公司。

  5.云和县万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125MA2E3ME5XX

  法定代表人:张政强

  注册资本:2,900万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丽水市云和县白龙山街道南门路41号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设工程设计;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电气机械设备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专业设计服务。

  股权结构:浙江旺能环保有限公司持股35%,为参股公司。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时,是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 的前提下,遵循公开、公平原则,以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四、关联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美欣达集团(包含控股子公司)、松阳旺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云和县万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分别于2021年1月就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分别签署了框架性文件,就该等交易之定价原则、付款方式等进行了约定,待双方内部审议批准后生效。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2021年度预计的关联交易事项系因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日常经营活动而发生,交易各方相关权利义务的约定公正、合法,遵循了自愿、等价、有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关联交易对方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市场价格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也不存在利益侵占或利益输送行为。

  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资产状况及损益情况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

  六、独立董事意见

  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本公告所述关联交易事项前,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阅议案内容,对本公告所述关联交易事项表示认可,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成果不构成负面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先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旺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1-36

  债券代码:128141 债券简称:旺能转债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1年度对子公司及

  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担保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1年4月27日,旺能环境股份有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旺能环境”)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1年度对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或子公司浙江旺能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旺能环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关联董事王学庚回避表决。

  本担保事项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相关子公司、参股公司贷款融资、开立保函、信用证等需求,确保相关子公司、参股公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等各项业务顺利推进,公司拟向部分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合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6.92亿元的担保,包括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12.20亿元,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4.00亿元,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0.72亿元。具体如下:

  1.本次被担保人包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相关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参股公司。本次提供担保的目的是为满足相关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等项目建设以及运营所需资金或开立保函、信用证等需求。

  2.本次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在担保额度有效期内的任一时点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6.92亿元。

  3.公司及子公司、参股公司可根据自身业务需求,在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与金融机构、债权人等协商并确定担保事宜,具体的担保种类、方式、金额、期限等以实际签署的相关文件为准。

  4.实施过程中,公司按照实际签订担保合同时的公司持股比例确定使用额度及类别,若在签订担保合同时已约定了相关股权收购、转让、增资等股权变动事宜,以约定事宜完成后的公司持股比例确定使用额度及类别。

  5.公司将确保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比例不超过持股比例。

  6.由于上述担保事项是基于公司目前业务情况的预计,为提高效率,优化担保手续办理流程,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事项的前提下,提请股东大会申请授权公司经营层在子公司确有担保需求时,可以将表一所列对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互相调剂;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之间不进行担保额度调剂。

  表一: 单位:万元

  ■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浙江旺能环保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7年07月11日

  法定代表人:宋平

  注册资本:120,000万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湖织大道路1389号

  主营业务:特种环保型过滤机的生产(生产限分支机构)、销售,相关技术的研发、推广、服务、成果转让;垃圾综合处置技术的研发、服务、推广、成果转让;煤炭、氢氧化钙、活性炭的批发;生活垃圾(除危险废弃物)焚烧发电,垃圾处理及固体废弃物处理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餐厨垃圾、污泥废弃物、粪便的收集、运输及处置,废弃食用油脂(除危险化学品)的收集、运输及处理,环保工程的设计、投资咨询及建设,垃圾、烟气、污水、灰渣处理技术的开发及服务;环保设备和发电设备制造、销售、安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旺能环境持股100%,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0年12月31日,浙江旺能环保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40.79亿元,净资产为22.28亿元,负债总额为18.51亿元,资产负债率为45.38%,2020年度营业收入为8,898.53万元,投资收益为2.03亿元,实现净利润为2.25亿元。

  2. 浙江旺能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7年1月16日

  法定代表人:匡彬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西湖文化广场19号2501室-11

  主营业务:实业投资;生活垃圾、固体废弃物处置及回收利用相关配套设施的设计、开发、运营管理及技术咨询服务;服务:生态环境工程、环保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成果转让,市政工程,环保工程,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批发、零售:环保设备;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以从事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浙江旺能环保有限公司持股100%,为旺能环境的全资孙公司。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0年12月31日,浙江旺能生态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3.80亿元,净资产为 8,910.20万元,负债总额为2.90亿元,资产负债率为76.53%。浙江旺能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下属负责运营餐厨板块的母公司,本身没有运营收入。

  3. 铜仁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6年6月24日

  法定代表人:岳强

  注册资本:6,000万元

  注册地址:贵州省铜仁市松桃苗族自治县蓼皋镇经济开发区(花鼓大道)

  主营业务:垃圾处理服务,垃圾处理技术研发及相关技术服务,垃圾焚烧发电(凭有效资质经营)

  股权结构:浙江旺能环保有限公司持股100%,为旺能环境的全资孙公司。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0年12月31日,铜仁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5,907.27万元,净资产为5,879.13万元,负债总额为28.1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0.48%。2020年度尚处于建设期,没有营业收入。

  4. 定西鹭江环保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17年1月4日

  法定代表人:王培峰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注册地址:甘肃省定西市陇西县陇西县巩昌镇长安路孵化中心十三楼1306

  主营业务:生活垃圾无害化焚烧发电;固体废物处理;环保技术咨询;环境污染防治。

  股权结构:浙江旺能环保有限公司持股100%,为旺能环境的全资孙公司。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0年12月31日,定西鹭江环保电力有限责任公司资产总额为2,176.16万元,净资产为1,927.57万元,负债总额为 248.5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1.42%。2020年度尚处于建设期,没有营业收入。

  5. 蚌埠旺能生态环保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8年12月10日

  法定代表人:唐颖

  注册资本:4,380万元

  注册地址:安徽省蚌埠市龙子湖区李楼乡生活卫生垃圾填埋场

  主营业务:污泥处置及污泥处理产物、能源化产品销售;污泥处置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污泥处置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城市垃圾清洁、收集、运输服务及相关环保服务;环保设备设施的研发、生产、销售。

  股权结构:浙江旺能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00%,为旺能环境的全资孙公司。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0年12月31日,蚌埠旺能生态环保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5,858.08万元,净资产为4,361.42万元,负债总额为1,496.6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25.55%,2020年度尚处于建设期,没有营业收入。

  6. 鹿邑县旺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0年03月25日

  法定代表人:王浩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注册地址:河南省周口市鹿邑县涡北镇垃圾处理厂南100米

  主营业务:固体废物治理;畜禽粪污处理;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服务;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农林废物资源化、无害化利用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股权结构:浙江旺能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00%,为旺能环境的全资孙公司。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0年12月31日,鹿邑县旺能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36.92万元,净资产为25.63万元,负债总额为11.2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0.58%,2020年度尚处于建设期,没有营业收入。

  7. 湖州旺能再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6年6月14日

  法定代表人:吕沛流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和孚镇长超山北

  主营业务:餐厨垃圾、污泥废弃物的收集、运输及处置;环保能源技术研发、利用。

  股权结构:浙江旺能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持股100%,为旺能环境的全资孙公司。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0年12月31日,湖州旺能再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1.47亿元,净资产为7,785.63万元,负债总额为6,963.6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7.21%,2020年度营业收入为5,241.48万元,实现净利润为2,137.67万元。

  8. 荆州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4年6月22日

  法定代表人:陈国强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注册地址:荆州区纪南镇拍马村

  主营业务:供蒸汽、发电、垃圾处理;环保咨询服务。

  股权结构:浙江旺能环保有限公司持股91.50%,为旺能环境的控股孙公司。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0年12月31日,荆州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2.41亿元,净资产为2.00亿元,负债总额为4,069.4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6.90%。2020年度营业收入为8,254.32万元,实现净利润为1,947.56万元。

  9. 云和县万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0年06月18日

  法定代表人:张政强

  注册资本:2,900万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丽水市云和县白龙山街道南门路41号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设工程设计;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电气机械设备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专业设计服务。

  股权结构:浙江旺能环保有限公司持股35%,为参股公司。

  截止2020年12月31日,云和县万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1,153.71万元,净资产为554.18万元,负债总额为599.5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1.97%,2020年度营业收入为0万元,实现净利润为-25.82万元。

  10. 松阳旺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1年04月01日

  法定代表人:张政强

  注册资本:3,548万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丽水市松阳县西屏街道长虹中路116号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环境保护监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电子产品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建筑材料销售;机械设备研发。

  股权结构:浙江旺能环保有限公司持股35%,为参股公司。

  松阳旺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尚未有2020年度财务数据。

  四、本次拟进行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就上述担保签署担保合同。合同的内容由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等合同主体根据自身业务需求,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与金融机构、债权人等协商确定。公司将严格按照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实施相关担保事项,并在担保事项发生后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下属子公司经营业务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所属行业性质在项目建设及日常生产经营中对资金需求总量较大,公司向相关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担保,主要是在其项目建设及运营期间提供的阶段性担保,是行业内企业办理贷款融资等金融业务时金融机构普遍要求的担保措施。目的是为了保证相关子公司、参股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推进项目建设。

  上述担保具有行业特点,属于正常经营行为。公司对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具有绝对控制权,对参股公司的担保比例不会超过持股比例,该公司其他股东同比例进行担保,担保风险可控。目前,本次拟提供担保的各子公司、参股公司生产经营或项目建设情况正常。本次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对外担保对象松阳旺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云和县万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为公司参股公司,其余均为公司的控股或全资下属公司,公司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本次贷款用途为补充日常流动资金及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等,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行为是可控的,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度为上述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事项,同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一)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0.52亿元,均为对合并范围内控股或全资下属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而提供担保。

  (二)公司拟在上述40.52亿元担保余额基础上,为公司下属项目公司在2021年度提供新增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6.92亿元的对外担保,其中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0.72亿元,对合并范围内控股或全资下属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16.20亿元。

  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新增担保额度发生以后,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57.4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9.99%,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47.85%。

  (三)公司无逾期担保贷款,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而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四)公司已发生对外担保事项中除为下属全资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而提供担保外,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34 证券简称:旺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1-37

  债券代码:128141 债券简称:旺能转债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1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

  及相关授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4月27日,旺能环境股份有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1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相关授权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下属公司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17.5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包括用于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流动资金(流动资金贷款、保函、信用证、承兑汇票、融资租赁、保理等业务)、用于长期项目贷款等业务,期限不超过20年。

  一、公司2021年度拟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

  (下转B31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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