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1年04月29日 07:51 证券日报

原标题: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证券代码:002679        公司简称:福建金森      公告编号:JS-2021-032

  郑溪欣

  各位股东及代表:

  本人作为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四届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

  现就本人2020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0年度,公司召开了4次董事会、1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席,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认真审阅会议资料,并与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积极参与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相关事项建言献策,为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本人认为,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 益,并对2020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积极与公司高管进行沟通和交流,掌握公司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在充分掌握实际情况及对关键问题进行评议及审核的基础上,依据本人的专业能力和经验做出独立判断,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本人就公司2020年度生产经营中的重大事项与其他独立董事共同发表了独立意见,均表示赞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一)2020年3月6日,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0年4月28日,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聘任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发表了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和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并对聘任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三)2020年8月27日,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发表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三、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本人兼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在专门委员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认真负责、客观谨慎、勤勉诚信的态度忠实履行职责。

  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充分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协助制定和审查公司内部控制,并向董事会报告,配合公司监事会进行检查监督活动。

  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积极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行业发展状况,并在专业领域为公司做了很多指导性工作。

  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对公司高管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进行审查,并对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公司薪酬分配合理、合法,充分调动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证经营团队的稳定。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2020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实地现场考察、沟通,了解、指导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通过电话或其他通讯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并及时与管理层交换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的健康发展。

  对董事、高管的履职情况及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规定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及时、准确、完整,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报告期内,本人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进度等事项。本人对董事、高管履职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检查,充分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三)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积极推动和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工作监督职能和独立性;认真审议各项提案,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建设性意见,客观发表自己的意见和观点,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对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通过规范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思想意识。

  七、其他事项

  (一)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二)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三)未有独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八、联系方式

  本人姓名:郑溪欣

  本人联系方式:xixin.zheng@dentons.cn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提出独立意见和建议,并在专业领域为公司做了很多指导性工作。2021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为公司持续稳定发展贡献力量,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郑溪欣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79        公司简称:福建金森      公告编号:JS-2021-033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张火根

  各位股东及代表:

  本人作为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四届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

  现就本人2020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0年度,公司召开了4次董事会、1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席,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认真审阅会议资料,并与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积极参与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相关事项建言献策,为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本人认为,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 益,并对2020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积极与公司高管进行沟通和交流,掌握公司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在充分掌握实际情况及对关键问题进行评议及审核的基础上,依据本人的专业能力和经验做出独立判断,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本人就公司2020年度生产经营中的重大事项与其他独立董事共同发表了独立意见,均表示赞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一)2020年3月6日,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20年4月28日,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聘任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发表了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和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并对聘任202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三)2020年8月27日,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发表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三、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本人兼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在专门委员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认真负责、客观谨慎、勤勉诚信的态度忠实履行职责。

  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充分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协助制定和审查公司内部控制,并向董事会报告,配合公司监事会进行检查监督活动。

  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积极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行业发展状况,并在专业领域为公司做了很多指导性工作。

  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参与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聘任程序,搜寻合格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为公司未来补充高级管理人员奠定基础。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2020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实地现场考察、沟通,了解、指导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通过电话或其他通讯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并及时与管理层交换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的健康发展。

  对董事、高管的履职情况及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一)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规定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及时、准确、完整,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报告期内,本人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进度等事项。本人对董事、高管履职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检查,充分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三)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积极推动和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工作监督职能和独立性;认真审议各项提案,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建设性意见,客观发表自己的意见和观点,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对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通过规范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思想意识。

  七、其他事项

  (一)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二)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三)未有独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八、联系方式

  本人姓名:张火根

  本人联系方式:1780367502@qq.com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提出独立意见和建议,并在专业领域为公司做了很多指导性工作。2021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为公司持续稳定发展贡献力量,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张火根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79        公司简称:福建金森      公告编号:JS-2021-034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行2020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发展战略等相关事项,公司定于2021年5月14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举行2020年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届时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或者直接进入公司路演厅(http://ir.p5w.net/c/002679.shtml)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总经理周文刚先生、财务总监陈艳萍女士、独立董事张火根先生、董事会秘书林煜星先生。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79        公司简称:福建金森      公告编号:JS-2021-036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2021]361Z0025《审计报告》,2020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7,028,852.09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702,885.21元,当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325,966.88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17,400,062.36元,扣减本年度对股东的分红4,715,120.00元,公司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19,010,909.24元。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35,756,000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向新老股东派现人民币7,072,680.0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经上述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

  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4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与公司经营业绩相匹配,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有利于增强股东的信心,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此次权益分派相关的具体事项。

  2、监事会意见

  2021年4月28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制定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以公司实际情况提出的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且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的资本结构和未来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并兼顾了股东利益,给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因此,我们同意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79             证券简称:福建金森           公告编号:JS-2021-037

  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注:1、包含两个以上事项,如有一项不符,请选“否”,并具体说明。

  2、 逐一说明每名独立董事现场检查的天数及发现的主要问题。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79        公司简称:福建金森      公告编号:JS-2021-038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聘任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聘任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发表事前认可如下:

  关于董事会提议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我们认为:公司此次聘请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公司此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全体独立董事签名:

  王吓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郑溪欣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张火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79          证券简称:福建金森          公告编号:JS-2021-039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聘任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3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018人,其中4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19年度收入总额为105,772.13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82,969.01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46,621.72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210家上市公司2019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25,290.04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汽车及零部件制造、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电气机械和器材、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专用设备、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服装、家具、食品饮料)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租赁和商业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0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7亿元;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发生相关民事诉讼。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纪律处分 0 次。

  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1次;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同一客户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次;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对不同客户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闫钢军,200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亚厦股份九牧王欣贺股份嘉亨家化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韩经华,201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8年开始为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黄珍妮,201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未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闫钢军、签字注册会计师韩经华、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黄珍妮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单位(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单位(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审计费用不超过80万元。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审查容诚提供的资料和了解,对容诚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表示一致认可。容诚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任容诚为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并建议报酬为不超过80万元。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此次聘请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公司此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1)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要求。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2)公司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3)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1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生效日期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3、独立董事签署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79        证券简称:福建金森         公告编号:JS-2021-040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1年4月2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为优化贷款结构,满足经营发展需要,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申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8亿元;拟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申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拟向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申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拟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申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上述授信事项授信期限为1年。授信事宜中的最终贷款期限、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及银行审批决定。

  以上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融资业务办理手续的及时性,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权限内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上述授信事项相关联一切(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质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信誉及经营状况良好,财务风险可控,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向上述银行申请授信。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申请授信有助于公司后续的资金使用规划,优化贷款结构,保持公司稳定可持续发展,该贷款结构的调整降低了公司的整体财务成本,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目前,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申请授信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及损害公司利益。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679        公司简称:福建金森      公告编号:JS-2021-041

  2020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

  专项审核报告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1]361Z0275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关于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容诚专字[2021]361Z0275号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金森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并于2021年4月28日出具了容诚审字[2021]361Z0275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审核了后附的福建金森公司管理层编制的《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编制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是福建金森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福建金森公司管理层编制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发表专项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专项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后附的福建金森公司2020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福建金森公司营业收入扣除情况。

  为了更好地理解福建金森公司营业收入扣除情况,后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审核报告仅供福建金森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证券代码:002679         证券简称:福建金森               公告编号:JS-2021-025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张锦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艳萍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肖师红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项目重大变动情况:

  其他应收款金额6,297,984.71元,相比上年年末增加188.18%,主要原因:报告期公司支付部分营林预借款,工程尚未验收。

  应付账款金额21,653,591.58元,相比上年年末减少37.60%,主要原因:报告期公司支付相关款项。

  应付职工薪酬金额1,384,334.11元,相比上年年末减少79.33%,主要原因:报告期公司支付了上年末计提的年终奖。

  合并利润表项目重大变动情况:

  营业收入金额10,548,419.52元,相比上年同期增加4,513.96%,主要原因:报告期全国疫情有效控制,下游企业陆续复产复工,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相比上年同期有所增加。

  营业成本金额6,794,697.19元,相比上年同期增加3,190.79%,主要原因:报告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增加,主营业务成本增加。

  销售费用金额869,550.70元,相比上年同期增加287.33%,主要原因:报告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相关销售费用增加。

  其他收益金额329,516.10元,相比上年同期减少75.17%,主要原因:报告期公司收到的政府补助比上年同期减少。

  营业外收入金额23,251.91元,相比上年同期减少75.92%,主要原因:报告期公司与经营业务无关收入比上年同期减少。

  营业外支出金额452,701.20元,相比上年同期增加671.01%,主要原因:报告期公司对外捐赠比上年同期增加。

  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重大变动情况: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金额6,543,964.04元,相比上年同期减少31.47%,主要原因:报告期公司收到货款相比上年同期略有减少,公司将积极催收,争取货款早日回笼。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金额28,257,250.86元,相比上年同期增加414.21%,主要原因:报告期公司预付林木资产转让款比上年同期增加。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金额53,254,487.19元,相比上年同期增加58.57%,主要原因: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加等原因共同影响。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金额-39,056,968.90元,相比上年同期减少138.37%,主要原因:报告期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等现金流入比上年同期减少影响,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加等原因共同影响。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金额2,440,281.91元,相比上年同期增加3,798.65%,主要原因:报告期公司支付购买固定资产款项比上年同期增加。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金额2,440,281.91元,相比上年同期增加3,798.65%,主要原因:报告期公司支付购买固定资产款项比上年同期增加。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金额-2,422,281.91元,相比上年同期减少3,769.89%,主要原因:报告期公司支付购买固定资产款项比上年同期增加。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金额62,996,600.00元,相比上年同期减少75.86%,主要原因:报告期公司取得银行借款比上年同期减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金额62,996,600.00元,相比上年同期减少75.86%,主要原因:报告期公司取得银行借款比上年同期减少。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金额21,000,000.00元,相比上年同期增加162.50%,主要原因:报告期公司偿还到期银行借款比上年同期增加。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金额32,940,933.27元,相比上年同期增加70.51%,主要原因:报告期公司偿还到期银行借款比上年同期增加。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金额30,055,666.73元,相比上年同期减少87.56%,主要原因:报报告期公司偿还到期银行借款比上年同期增加,取得的银行借款比上年同期减少共同影响。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金额-11,421,584.08元,相比上年同期减少105.07%,主要原因:以上原因共同影响。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六、对202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七、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 适用 √ 不适用

  八、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九、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十、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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