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及为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及为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1年04月15日 03:09 证券日报

原标题: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及为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266        证券简称:健之佳         公告编号:2021-027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云南健之佳连锁健康药房有限公司、广西健之佳药店连锁有限公司、云南健之佳重庆勤康药业有限公司、四川勤康健之佳医药有限责任公司、云南之佳便利店有限公司

  公司及子公司(包含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7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应的融资业务,其中上市公司为以上全资子公司在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融资提供不超过4.6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额度的授权期限为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截止公告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提高运行效率,扩大融资渠道,支持公司和子公司共同发展,在与各金融机构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包含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7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应的融资业务。

  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及对应的融资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额度、开具银行票据及票据贴现等业务,公司为金融机构给予的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应的融资业务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及资产抵押、质押担保等。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含全资子或控股子公司)运营资金及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来确定。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1、公司对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综合授信期限最高不超过8年,担保期限自担保协议生效之日起不超过借款到期之日后3年。预计担保额度如下:

  在2021年度担保总额未突破上述最高担保额度的情况下,可在内部适度调整包括但不限于对上述各子公司的集团内公司间(包括新设立、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具有控制权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

  2.集团内公司间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采用相关金融机构的格式合同文本。

  3.在不超过4.6亿元的担保总额度范围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股东可以根据各金融机构的授信批复要求,配合提供对集团内企业的担保并签署相关合同、协议。本次担保额度的授权期限为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为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转授权公司总经理负责办理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书。

  4. 2021年4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集团内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的总额不超过17亿的综合授信,集团内公司间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中,上市公司作为担保人的额度为4.6亿。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 称: 云南健之佳连锁健康药房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路与万宏路交汇处万宏嘉园沣苑(地块五)综合楼

  法定代表人: 蓝波

  注册资本: 30,000万元

  成立日期: 1999年1月20日

  经营范围:为下属药店组货、配送。药品(根据《药品经营许可证》核定的经营范围和时限开展经营活动);Ⅰ、Ⅱ、Ⅲ类医疗器械(凭许可证经营)、散装食品销售(不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预包装食品销售(不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特殊食品销售(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保健食品销售);网上商品销售;日用百货、化妆品、农副产品的批发、零售、代购、代销;咨询服务(不含金融、期货及房地产),通讯产品配件、充值卡、续费卡、劳保用品、办公用品的销售;验配眼镜、眼镜的销售;软件开发、广告策划、广告发布,计算机相关产品开发、计算机技术服务,其他服务,委托代收费业务(涉及专项审批的凭许可证开展经营),下属分店凭许可证经营中药材、中药饮片、酒类,开展医科诊疗服务,其他服务;消毒剂、消毒器械、卫生用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系: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的股权)

  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2、名称:广西健之佳药店连锁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9年9月8日

  法定代表人:蓝波

  注册资本:7,200万元

  注册地:南宁市高新区高新大道东段2号生产研发楼A座六层

  经营范围:零售: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疫苗和冷处贮存品)(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具体项目以审批部门批准的为准。);预包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具体项目以审批部门批准的为准。);保健食品(凭保健食品经营备案凭证经营);日用百货、化妆品、计生用品、通讯产品配件的销售;药品信息咨询及服务;医疗器械:Ⅲ类: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Ⅱ类:超声雾化器、物理治疗及康复设备;中医器械;检测试纸(尿试纸);医用制气设备(家用);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销售(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具体项目以审批部门批准的为准);广告策划、广告发布,计算机技术服务,消毒剂(除危险化学品)、消毒器械(除医疗器械)、卫生用品、劳保用品(除国家专控产品)、办公用品、眼镜的销售;普通货运(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具体项目以审批部门批准的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系: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的股权)

  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3、名称:云南健之佳重庆勤康药业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9年2月19日

  法定代表人:蓝波

  注册资本:3,000万元

  注册地:重庆市渝北区龙溪街道红金路60号13幢第二层2-2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互联网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批发:化学原料及其制剂、抗生素原料药及其制剂、生化药品、中成药、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生物制品(除疫苗)、中药材、中药饮片(冷藏冷冻药品除外);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特殊食品销售(保健食品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以上范围皆按各自许可证核定经营范围和期限经营)。一般项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Ⅱ类医疗器械批发;销售:体温计、血压计、磁疗器具、医用脱脂棉、医用脱脂纱布、医用卫生口罩、家用血糖仪、血糖试纸条、妊娠诊断试纸、避孕套、避孕帽、轮椅、消毒剂、Ⅰ类医疗器械、医用无菌纱布、日用品、化妆品、梅花针、三棱针、针灸针、排卵检测试纸、手提式氧气发生器、电子血压脉搏仪、充值卡;货运代理;仓储服务(不含国家禁止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软件开发;计算机相关产品的开发;计算机技术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外广告;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网站建设;利用互联网销售:化妆品、日用百货、通讯器材、通信设备(以上两项不含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家电、服装;批发:卫生用品、消毒用品、农副产品(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眼镜。(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系: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的股权)

  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4、名称:四川勤康健之佳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10年8月16日

  法定代表人:蓝波

  注册资本:4,000万元

  注册地:成都市双流区西航港街道机场路土桥段215号2幢3楼

  经营范围:销售消毒剂、充值卡;仓储(不含危险品);广告业(不含气球广告);计算机软硬件的开发及技术服务;从事货物进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业务;物流信息咨询服务;道路货物运输;货运代理咨询服务。批发:药品、医疗器械、食品;商品批发与零售。(依法须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系: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的股权)

  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5、名称:云南之佳便利店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5年5月26日

  注册资本:3,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蓝波

  注册地: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路与万宏路交汇处万宏嘉园沣苑(地块五)综合楼

  经营范围: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散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含熟食)、特殊食品(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的销售;餐饮服务;消毒剂、消毒器械、卫生用品、医疗器械;鲜花、日用百货、家用电器、五金工具、电线、文化用品、办公用品、劳保用品销售;化妆品、农副产品、食盐、通讯产品配件的销售、培训咨询、广告策划、广告发布;充值卡、续费卡的销售;委托代收费业务、软件开发、计算机相关产品开发、计算机技术服务、手机充值,票务代理服务,网上商品销售,下属分店凭许可证可进行卷烟、图书、杂志的零售,其他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系: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 100%的股权)

  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其子公司目前尚未确定具体担保协议内容,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将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以有关公司主体与金融机构实际商谈确定、签署的文本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以及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集团内公司间担保业务及其担保额度是结合公司发展计划,为满足公司及相关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保证公司业务顺利开展而做出的合理预估。被担保对象为公司或公司下属子公司,不涉及集团外担保,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集团内企业的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集团内公司间为上述授信提供担保是基于公司资金安排和实际需求情况,对公司业务发展资金的需求给予的进一步支持,有利于促进公司业绩持续增长。集团内公司间提供担保事项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不涉及对集团外企业的担保,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6.6亿元,占公司2020年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8.78%。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

  此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5266       证券简称:健之佳         公告编号:2021-026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为银行、证券、保险等正规的金融机构。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短期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选择安全性高、低风险、流动性较好、投资回报率相对较高的理财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议案,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一、购买理财产品计划概况

  1、投资目的:提高资金的管理效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并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利用短期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低风险、流动性强的理财产品,以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额度:公司和下属子公司拟使用总计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短期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且在任一时点购买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3、投资品种: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选择安全性高、低风险、流动性较好、投资回报率相对较高的理财产品。

  4、投资期限: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本次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5、资金来源: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自有资金作为投资理财资金来源。

  6、实施方式: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7、关联关系: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购买的短期理财产品的受托方均为银行、证券、保险等正规的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购买是安全性高、低风险、流动性较好、投资回报相对较高的理财产品,该产品可根据公司需要随时或短期内赎回,风险可控,但受金融市场宏观经济波动的影响,不排除理财产品收益有一定的不可预期性。

  2、风险控制措施

  2.1 为控制风险及资金安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严格按照内控管理的要求明确投资理财的原则、范围、权限和审批流程;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存续期的理财产品,建立台账和跟踪机制,对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建立健全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

  2.2 公司财务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存管情况进行内部管理,持续跟踪并及时分析,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并于每个会计期末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受托人为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正规的金融机构,公司在委托理财之前,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币种:人民币

  备注:合并口径的财务数据。1、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本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投资活动,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2、通过进行适度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运作、有效控制风险的同时,根据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利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活动。此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并增加收益,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项投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5266       证券简称:健之佳         公告编号:2021-028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5月7日   13点 30分

  召开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万宏国际健之佳总部14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7日

  至2021年5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8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7、8、9、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

  1、参加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时间:2021年5月6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6:00。

  2、登记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万宏国际健之佳总部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拟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通过传真、邮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参会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股东大会不发礼品和车费。

  3、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万宏国际健之佳总部董事会办公室

  4、邮政编码:650224

  5、会议联系人:李子波

  6、电话:0871-65711920

  7、传真:0871-65711330

  8、邮箱:ir@jzj.cn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266        证券简称:健之佳          公告编号:2021-025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与公司和公司的关联方无关联关系,不影响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在过去的审计服务中,信永中和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及内部控制有效性并发表审计意见,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

  鉴于审计工作的延续性及该所的服务意识、专业能力、行业声誉,公司决定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为 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 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0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29人,注册会计师1,75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00人。

  信永中和2019年度业务收入为27.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19.0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6.24亿元。2019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00家,收费总额3.47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金融业,采矿业等;其中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审计客户数为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19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1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9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魏勇先生,1993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泽芬女士,2007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0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超过2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彭让先生,2000年开始参与上市公司审计,200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7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4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审计收费

  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4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IT审计费用40万元,合计210万元;预计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IT审计费用40万元,合计230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及所需工作人员、天数及日收费标准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对其为公司上市申报期间各项审计工作,以及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沟通、监督、评估,认为其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认为信永中和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工作勤勉尽职,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能够客观、公正、审慎地发表相关审计意见,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鉴于此,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机构和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项提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与公司和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影响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在过去的审计服务中,信永中和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能够独立、客观、公正的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

  综上, 我们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三)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与公司和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影响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在过去几年的审计服务中,信永中和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能够独立、客观、公正的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鉴于审计工作的延续性及该所的服务意识和专业能力,同意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为 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双方将根据审计机构的工作量和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具体报酬。我们同意《关于公司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7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公司 2021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并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5266       证券简称:健之佳        公告编号:2021-020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于2021年4月13日以现场参会方式在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万宏国际健之佳总部十四楼召开,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金玉梅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及其议定事项,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经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审核,认为:

  1、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各项规定;2、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当期的主要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3、未发现参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泄露报告信息的行为。

  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3、《关于公司2020年度决算方案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真听取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汇报等方式,对2020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财务成果等进行了认真细致、有效的监督、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的财务决算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的财务制度执行,全面完成了2020年度各项经营目标和预算目标,销售收入、净利润持续增长,财务状况持续改善、经营成果显著。真实、准确、完整的反应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公司2021年度预算方案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采取认真听取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汇报等方式,对2020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财务成果等进行了认真细致、有效的监督、检查和审核。详细了解公司2021年度预算编制情况,认为公司的财务预算以2020年度财务报表所反映的经营实际及近年历史数据作为预算基础,以现时经营能力为假设,遵循了谨慎性原则编制,符合公司目前实际发展增速,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发展情况,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同时公司考虑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同享有,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

  6、《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内控制度,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存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用资金和使用募集资金。公司的存放和使用审批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1-024)。

  7、《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2020年度财务决算工作中,对各项资产进行了清理核实和减值测试,发现部分应收款项存在预期信用损失,部分存货已存在减值迹象。故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此议案是出于会计的谨慎性原则,有利于提高企业的资产质量,规避风险,增强会计信息相关性。

  8、《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积极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大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和检查的工作力度,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在公司经营中各个流程、各个环节中起到了较好的制度建设和执行、防范作用。《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监事会对评价报告无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9、《关于公司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后提请董事会审议,监事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与公司和公司的关联方无关联关系,不影响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在过去的审计服务中,信永中和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及内控控制有效性并发表审计意见,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鉴于审计工作的延续性及该所的服务意识、专业能力、行业声誉,公司决定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为 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

  10、《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真核查公司关联方的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等业务、公司各关联交易的安排、协议签署将按照公司制定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进行,按约定的付款安排、结算方式、协议签署日期、生效条件等条款执行合同,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及其细则的规范。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被控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并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5266     证券简称:健之佳        公告编号:2021-023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自2021年1月1日始执行。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按公司2021年1月1日存量门店已租赁资产测算,2021年1月1日较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总负债均分别增加11.31亿元,调整后的资产负债率为63.00%。

  一、概述

  财政部于 2018 年12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统称“新租赁准则”), 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 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租赁准则,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此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变更内容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原租赁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修订并发布的新租赁准则。租赁准则的主要变化及要求包括:

  (1)新租赁准则下,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的相关内容。

  3、变更日期

  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租赁准则规定,公司选择简化方式对租赁业务进行会计政策变更的衔接处理,公司自 2021年 1 月 1 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剩余租赁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不会影响公司2021年年初留存收益。 按公司2021年1月1日存量门店已租赁资产测算,2021年1月1日较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总负债均分别增加11.31亿元,调整后的资产负债率为63.00%。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适用新租赁准则要求的合理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所遵循的会计政策相关内控制度,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做相应修改。

  四、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公司决定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租赁准则,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05266        证券简称:健之佳        公告编号:2021-021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

  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30元(含税);

  每股转增比例: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3股,转增后公司股本达到68,900,000股。

  ● 本次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拟以2020年12月31日总股本53,000,000股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1年4月13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股份公司实现净利润79,218,761.72元,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考虑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拟按以下方案进行利润分配:

  1、以2020年股份公司实现的净利润79,218,761.72元为基数,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7,921,876.17元。

  2、2020年,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中,年初未分配利润为385,447,216.74元,本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251,148,189.76 元,计提法定公积金后,年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剩余未分配利润为628,673,530.33元;

  股份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为367,917,122.58元,本年实现净利润79,218,761.72元,计提法定公积金后,年末剩余未分配利润为442,953,537.97元。

  3、2020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628,673,530.33元,公司拟以2020年12月31日总股本53,0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3.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21,900,0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

  4、以上现金股利分配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5、公司拟以2020年12月31日总股本53,0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增3股,转增后公司股本达到68,900,000股。

  6、公司将在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后1个月内实施上述权益分派。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以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3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3股,转增后公司股本达到68,900,000股。

  公司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和发展情况及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同享有等因素,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关于公司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发展情况,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同时公司考虑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同享有,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在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考虑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拟定的,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该方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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