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1年02月25日 05:35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原标题: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2月24日下午14:4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年2月24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2021年2月24日上午 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2021年2月2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表决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胡汉杰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7、出席的总体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34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8,825,861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250%。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28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1,435,756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910%;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5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7,390,105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34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4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98,825,861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25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8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1,435,756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91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57,390,105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340%。

  8、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关于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

  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本议案的有效表决票数为85,112,945股。

  1、总表决情况:

  同意83,736,81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98.3832%;反对1,376,135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1.61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的中小股东同意83,736,81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3832%;反对1,376,13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16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表决结果:通过该提案。

  二、审议《关于预计2021年度与一汽财务有限公司金融业务金额的议案》

  由于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本议案的有效表决票数为98,825,861股。

  1、总表决情况:

  同意79,077,201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80.0167%;反对19,748,66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19.98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持有公司股份5%以下的中小股东同意79,077,2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0.0167%;反对19,748,6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98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表决结果:通过该提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韩杰律师、孙勇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股东大会 股份总数

APP专享直播

1/10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

7X24小时

  • 03-01 恒辉安防 300952 --
  • 03-01 菱电电控 688667 --
  • 02-26 金盘科技 688676 10.1
  • 02-26 四方新材 605122 42.88
  • 02-25 深科达 688328 16.49
  • 股市直播

    • 图文直播间
    • 视频直播间
    新浪首页 语音播报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