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西银保监局关于同意平安银行信用卡中心南宁分中心开业的批复 来源:广西
桂银保监复〔2021〕48号
平安银行信用卡中心:
你中心《关于平安银行信用卡中心南宁分中心开业的请示》(平银信〔2020〕352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同意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南宁分中心开业,简称平安银行信用卡中心南宁分中心。
二、该分中心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资附属的分支机构,由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直接管理,不具有法人资格,不实行单独核算。
三、该分中心地址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中新路9号九洲国际43楼。
四、核准曹添添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南宁分中心总经理任职资格。
五、核准该分中心的业务范围为:开展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并经平安银行信用卡中心授权的业务。
六、该分中心接受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并定期向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报送会计报表、统计报表及其他资料。
七、你中心应按照《金融许可证管理办法》向广西银保监局申领金融许可证,并持证到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相关登记手续,按规定向社会公告。
八、该分中心应在完成工商、税务登记等相关法定手续后1个月内向广西银保监局报告。
该分中心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6个月内开业。未能按期开业的,你中心应当在开业期限届满前1个月内向广西银保监局提交开业延期报告。开业延期不得超过一次,开业延期的最长期限为3个月。
未在规定期限内开业又不按规定提交开业延期报告的,本行政许可决定文件失效,你中心须向广西银保监局缴回该分中心金融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
2021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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