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科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中科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中科软
股票代码:603927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路6号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闵航路3号院5号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
签署日期:2021年1月22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特别提示
一、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第 15 号》”)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章程及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第 15 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中科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中科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材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本次权益变动行为已取得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批复。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另有说明外,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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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书所涉及数据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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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为海淀区国资委,实际控制人为海淀区国资委。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结构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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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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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五年内,上述人员不存在受到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等情况。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简要情况: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直接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简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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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间接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简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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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存在一致行动关系的说明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海淀区国资中心将持有中科软10.11013%的股份。海淀区国资中心为海淀国投上级公司,与海淀国投构成一致行动关系。一致行动人基础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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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1. 为优化国有资产资源配置,促进上市公司业务发展,实现上市公司国有股东权益的保值增值,海淀国投将协议转让持有的中科软股份至海淀区国资中心。
2. 本次转让完成后,海淀国投仍直接持有中科软4.90238%的股份﹔海淀区国资中心持有中科软10.11013%的股份。海淀国投为海淀区国资中心的全资下属企业,其实际控制人均为海淀区国资委,本次股份转让在同一控制人内部进行。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处置已拥有权益的股份计划
1.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中相关安排,信息披露义务人(即,海淀区国资中心)受让海淀国投持有的中科软42,866,941股(占中科软总股本的10.11013%),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12个月无继续增持或处置已拥有的中科软股份的计划。
第四节 权益变动的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海淀区国资中心不持有中科软股票;海淀国投直接持有中科软股份合计63,653,040股,占中科软总股本的15.0125%。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海淀区国资中心持有中科软股份42,866,941股,占中科软总股本的10.11013%;海淀国投直接持有中科软股份20,786,099股,占中科软总股本的4.90238%;海淀国投、海淀区国资中心构成一致行动人。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海淀国投和海淀区国资中心通过签订《股份转让协议》,海淀国投本次将持有的上市公司中科软42,866,941股(占中科软总股本的10.11013%)以1,500,000,000.00元对价转让给海淀区国资中心。
三、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一)股份转让协议核心内容
1. 签署主体:
转让方: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受让方: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
2. 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
(1)在符合《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指引》等规定的前提下,转让方、受让方经协商后一致同意,将标的股份的转让价格确定为【34.99200001】元/股,转让价款共计【1,500,000,000】元;
(2)转让方和受让方同意,在办理标的股份转让登记完成后3日内,完成股权转让价款的支付。
3. 标的股份的交割
(1)标的股份的过户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为交割日。自股份完成交割之日起,标的股份相应权利及义务完全转移至受让方,受让方独立行使并承担标的股份对应的股东权利及义务;
(2)股份过户所需的费用由双方按照法律法规或适用的规则各自承担。
海淀国投将其持有的中科软42,866,941股股份,占中科软总股本的 10.11013%转让海淀区国资中心,转让价格为34.99200001元/股,转让价款为 1,500,000,000元。
4. 生效条件
(1)本协议经转让方或其授权代表(若由授权代表签署本协议的,授权代表的授权书作为本协议附件)签署,并经受让方授权代表(若由授权代表签署本协议的,授权代表的授权书作为本协议附件)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
(2)转让方和受让方内部、外部有权决策机构同意本次股份转让(转让方和受让方需获得国有资产监管部门针对此事项的批复文件)。
5. 签订日期:2021年1月21日
(二)股份性质的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之前后股权均为国有股,性质未发生变化。
四、权益变动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转让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和权属争议等权利限制情形。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附加特殊条件、是否存在补充协议、协议双方是否就股份表决权的行使存在其他安排、是否就出让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其余股份存在其他安排
本次转让股份不存在以上安排。
六、本次股份转让的授权和批准情况
(一)已履行的程序
中科软股权转让已取得海淀区国资委批复同意。
(二)尚需履行的程序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审核,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转让过户登记手续。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海淀国投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以及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
签署日期:2021年1月22日
第八节 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致行动人(盖章):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
签署日期:2021年1月22日
第九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身份证明文件;
2.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3. 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4. 《股份转让协议》;
5. 海淀区国资委批复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中科软证券部,供投资者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盖章):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期:2021年1月22日
一致行动人名称(盖章):北京市海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期:2021年1月22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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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如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名称(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信息披露义务人(如为自然人)姓名:
签字:
日期:2021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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