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1年01月23日 02:26 证券日报

原标题: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1011     股票简称:宝泰隆    编号:临2021-004号

  一、会议召开情况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18日向各位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1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共有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及参加表决的人员与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共审议了一项议案,在事前已与各位董事对议案内容进行过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最终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全资子公司七台河宝泰隆甲醇有限公司拟向七台河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新兴信用社申请借款人民币5000万元》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全资子公司七台河宝泰隆甲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醇公司”)生产进度,满足甲醇公司流动资金需求,甲醇公司拟向七台河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新兴信用社申请借款人民币5,000万元,主要用于补充甲醇公司流动资金,借款期限一年,还款来源为甲醇公司的销售收入。上述借款由公司控股股东黑龙江宝泰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泰隆集团”)为甲醇公司提供担保,宝泰隆集团将按照融资额0.5%收取担保费,甲醇公司与宝泰隆集团签署了担保协议,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副总裁兼财务总监常万昌先生并财务部按照七台河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新兴信用社的格式要求办理相关借款事宜。

  截止2021年1月20日,公司借款金额为140,311.28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甲醇公司借款金额为0元,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为1,000万元,全部为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

  由于宝泰隆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宝泰隆集团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甲醇公司借款提供担保并收取担保费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因本次涉及的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相关标准,故本次担保事项不需公司董事会审议及临时公告。过去12个月内宝泰隆集团为公司及子公司借款89,811.28万元提供担保,收取担保费金额共计80万元(不含本次25万元)。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二一年一月二十二日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甲醇 宝泰隆 新材料

APP专享直播

1/10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

7X24小时

  • 01-27 李子园 605337 --
  • 01-27 中国黄金 600916 --
  • 01-27 凯因科技 688687 --
  • 01-26 三和管桩 003037 --
  • 01-25 南极光 300940 12.76
  • 股市直播

    • 图文直播间
    • 视频直播间
    新浪首页 语音播报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