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调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的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调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的公告
2020年05月14日 05:48 中国证券报

原标题: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调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82        证券简称:南钢股份        编号:临2020—046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调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钢股份”、“公司”、“上市公司”)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0年5月13日实施完毕,向全体股东(南钢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00元(含税)。根据《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由原3.00元/股调整为2.70元/股;发行数量由原1,528,347,395股调整为1,698,163,773股,发行数量最终以监管机构批复为准。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概述

  公司拟向南京南钢钢铁联合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钢联”)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南京南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38.72%股权、南京金江冶金炉料有限公司38.72%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公司已于2019年12月17日、2020年1月13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本次交易相关议案。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3.00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均价的90%。按照标的资产交易价格及上述发行价格,公司本次交易发行1,528,347,395股股份。

  根据《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定价基准日至股票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格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二、上市公司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及实施情况

  2020年3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4,435,002,357股)扣减回购专户的股份余额(21,98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南钢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公司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20年4月17日,公司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020年5月7日,公司披露了《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2019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5月1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年5月13日。

  三、发行价格、发行数量调整情况

  根据本次交易方案及公司2019年度权益分派实施进展,现就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一)发行价格的调整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P1=P0/(1+n);

  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有效的发行价格,n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为配股率,A为配股价,D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有效的发行价格。

  公司2019年度权益分派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不涉及送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根据上述公式,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经调整后的股票发行价格为:2.70元/股。

  因此,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由原3.00元/股调整为2.70元/股。

  (二)发行数量的调整

  根据调整后的发行价格,以及经交易双方协商的交易价格,本次交易向交易对方发行的股票数量由原1,528,347,395股调整为1,698,163,773股,发行数量最终以监管机构批复为准。

  四、其他事项

  若在本次交易的发行定价基准日至股份发行日期间再次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公司将按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特此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五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282              证券简称:南钢股份          编号:临2020—047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钢股份”或“公司”)于2019年10月11日、2019年10月29日分别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下同)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下同)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继续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议案起12个月有效期内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10月12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下简称“上交所网站”)的《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临2019-089号)】

  一、本次现金管理到期赎回情况

  2020年2月11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南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钢发展”)及南京金江冶金炉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江炉料”)分别以闲置募集资金2亿元、4亿元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大厂支行购买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产品代码为1201206004,产品类型为保本浮动收益型,预计年化收益率3.80%,产品投资期限为90天。【详见公司2020年2月1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交所网站的《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临2020-015号)】

  南钢发展、金江炉料已于2020年5月12日分别赎回上述到期的结构性存款本金2亿元、4亿元,并分别收到收益190万元、380万元。上述本金及收益均已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2.1亿元。公司在十二个月内发生的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

  注:该金额系按发生额累计计算。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最高额度为10亿元。

  特此公告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五月十四日

发行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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