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20年05月14日 05:47 中国证券报

原标题: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5月15日(星期五)14:00时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星期五)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星期五)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8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8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吉林省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118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5.《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6.《关于募集资金2019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关于预计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需逐项表决)

  7.01《预计与银华基金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7.02《预计与吉林银行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8.《关于聘任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适用于累积投票制、需逐项表决)

  9.01选举李福春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9.02选举何俊岩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9.03选举崔伟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9.04选举宋尚龙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9.05选举孙晓峰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9.06选举刘树森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9.07选举邰戈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9.08选举张洪东先生为非独立董事

  10.《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适用于累积投票制、需逐项表决)

  10.01选举史际春先生为独立董事

  10.02选举李东方先生为独立董事

  10.03选举崔军先生为独立董事

  10.04选举汪文生先生为独立董事

  10.05选举任冲先生为独立董事

  11.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适用于累积投票制、需逐项表决)

  11.01选举杨树财先生为非职工监事

  11.02选举王化民先生为非职工监事

  11.03选举田奎武先生为非职工监事

  11.04选举秦音女士为非职工监事

  11.05选举崔学斌先生为非职工监事

  11.06选举魏益华女士为非职工监事

  特别说明:

  1.上述所有议案均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2.议案7涉及关联交易事项,需进行逐项表决,关联股东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议案7.02回避表决且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3.议案9、10、11为董事、监事选举事项,采取累积投票制,需进行逐项表决。应选非独立董事8人、独立董事5人、非职工监事6人,股东所拥有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4.上述所有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公开披露。

  5.上述议案1、3、4、5、6、7、8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提交,议案2由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提交,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同日披露的其他相关公告;议案9、10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提交,议案11由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提交,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同日披露的其他相关公告。

  三、会议听取事项(非表决事项)

  1.《公司2019年度董事薪酬及考核情况专项说明》

  2.《公司2019年度监事薪酬及考核情况专项说明》

  3.《公司2019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考核情况专项说明》

  4.《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上述听取事项1、3、4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提交,听取事项2由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提交,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同日披露的其他相关公告。

  四、提案编码

  ■

  五、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信函或传真登记

  2.登记时间:2020年5月11日9:00-16:30

  3.登记地点:吉林省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登记需持有文件: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股票账户卡;

  (2)由代理人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

  (3)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或证明法人股东身份的其他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票账户卡;

  (4)由法定代表人以外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或证明法人股东身份的其他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加盖法人印章或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

  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参加现场会议的授权委托书详见本通知附件1。

  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5.联系方式:

  (1)联系人:赫洋、刘泓妤

  (2)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邮政编码:130119

  (4)联系电话:(0431)81333025、85096807

  (5)传真号码:(0431)85096816

  (6)电子信箱:000686@nesc.cn

  六、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通知附件2。

  七、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预计半天,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按时参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4.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5.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

  1. 授权委托书

  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四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686,股票简称:东北证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5月15日(或依法延期后的其他日期)召开的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特授权如下:

  一、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

  ■

  注:1.非累积投票提案,请将表决意见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所对应的方格内划“√” ,多划或不划视为弃权。

  2.累积投票提案的每个提案组,公司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于股权登记日持有的公司股份数乘以应选人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可以将其拥有的全部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自主分配给多位候选人;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等于或者小于其所拥有选举票数的,则投票有效;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所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位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二、本人(本单位)对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 □ 有权 / □ 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附注:

  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686”,投票简称为“东证投票”。

  2.议案设置及填报表决意见

  (1)议案设置

  股东大会表决议案对应“提案编码”一览表

  ■

  (2)填报表决意见

  ①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②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③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8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8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8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5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5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非职工监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5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东北证券 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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