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0年03月26日 02:16 中国证券报

原标题: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23     证券简称:吉林敖东     公告编号:2020-012

  债券代码:127006     债券简称:敖东转债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以书面方式于2020年3月22日发出。

  2、会议于2020年3月25日在公司六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3、公司董事6名,实际参加会议表决董事6名。其中:吕桂霞、孙茂成、毕焱3名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4、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秀林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董事会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议案表决情况

  1、逐项审议《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议案》[本次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进行审议]

  1.1回购股份的目的、方式、价格区间。

  本项议案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项议案须报股东大会审议。

  1.2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本项议案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项议案须报股东大会审议。

  1.3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项议案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项议案须报股东大会审议。

  1.4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本项议案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项议案须报股东大会审议。

  1.5回购股份决议的有效期。

  本项议案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项议案须报股东大会审议。

  1.6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转让的相关安排,以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项议案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项议案须报股东大会审议。

  1.7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公司管理层在本次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过程中办理各种相关事项。

  本项议案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项议案须报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议案表决结果均为通过,尚须报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2020年3月26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14)。

  2、审议《关于吉林敖东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产品互联网销售的管理,积极推进敖东产品的品牌推广和互联网销售份额,同意由吉林敖东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贰佰万元整(2,000,000.00元)设立三级子公司敖东大药房连锁(延边州)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名称以工商登记核准名称为准),本公司对该公司表决权比例为100.00%,并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该公司成立后主要专注于敖东产品的互联网销售及新零售业务,利用公司现有线上销售数据进行精准营销,尝试进行线上线下的资源整合,探索敖东产品新的销售增长点。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决定于2020年4月10日在公司六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份回购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议该事项表决程序合法、合规。通过开展本次回购股份,充分体现了公司对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内在价值的判断,有利于增强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长远发展,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资金,回购定价合理公允。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加大财务风险,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本次回购股份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工作的有关事宜。

  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对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000623             证券简称:吉林敖东           公告编号:2020-013

  债券代码:127006             债券简称:敖东转债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以书面形式于2020年3月22日发出。

  2、会议于2020年3月25日在公司六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会监事5人,实际到会监事5人。

  4、会议由监事长陈永丰先生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议案》[本次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进行审议]

  1.1回购股份的目的、方式、价格区间。

  本项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项议案须报股东大会审议。

  1.2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本项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项议案须报股东大会审议。

  1.3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项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项议案须报股东大会审议。

  1.4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本项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项议案须报股东大会审议。

  1.5回购股份决议的有效期。

  本项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项议案须报股东大会审议。

  1.6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转让的相关安排,以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项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项议案须报股东大会审议。

  1.7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公司管理层在本次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过程中办理各种相关事项。

  本项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项议案须报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议案表决结果均为通过,尚须报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2020年3月26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14)。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000623            证券简称:吉林敖东            公告编号:2020-014

  债券代码:127006            债券简称:敖东转债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不少于人民币3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拟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00元/股(含)。根据最高回购规模、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3,000万股,占公司2019年12月31日总股本1,163,032,942股的2.58%。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2、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六个月内无明确的减持计划。如后续拟实施增减持股份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存在未能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上涨超出回购价格上限等风险,而导致本次回购股份无法顺利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若本次回购的股份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后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未使用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公司将在股东大会作出回购股份注销的决议后,依照《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就注销股份及减少注册资本事宜履行通知债权人的法定程序,可能存在公司无法满足债权人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的风险。

  5、本次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方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其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回购股份方案

  1、回购股份的目的、方式、价格区间。

  为有效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投资的信心,基于对公司价值的判断和未来发展的信心,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未来发展战略等因素,公司制定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方案。

  公司回购股份拟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或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0.00 元/股(含),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根据市场情况、财务状况和公司发展战略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在本次回购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回购完成前,若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回购价格区间。

  2、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公司本次拟回购股票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拟将本次回购的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根据最高回购规模、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3,000万股,占公司2019年12月31日总股本1,163,032,942股的2.58%。

  3、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4、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公司本次拟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如果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的,公司回购期限予以顺延并及时披露顺延实施情况。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5、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1)本次回购如果以最高回购规模6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20.00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3,000万股,回购股份在回购完成之后三年内未使用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假设回购股份全部注销后,根据公司2019年12月31日总股本1,163,032,942股测算总股本将变更为1,133,032,942股,具体如下表所示:

  ■

  (2)本次回购如果以回购下限规模3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20.00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500万股,回购股份在回购完成之后三年内未使用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假设回购股份全部注销后,根据公司2019年12月31日总股本1,163,032,942股测算总股本将变更为1,148,032,942股,具体如下表所示:

  ■

  6、管理层就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影响的分析。

  截至2019年9月30日,公司未经审计的总资产256.80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21.03亿元,资产负债率13.12%,2019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23.59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60亿元。假设此次回购资金上限60,000万元全部使用完毕,按2019年9月30日财务数据测算,回购资金约占公司总资产的2.34%,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71%。

  公司管理层基于对公司价值的判断和未来发展的信心制定本次回购计划,回购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有利于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投资的信心。公司管理层认为: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 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

  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7、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经自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回购期间无明确的增减持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六个月内无明确的减持计划。如后续拟实施增减持股份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8、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转让的相关安排,以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后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未使用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公司将在股东大会作出回购股份注销的决议后,依照《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就注销股份及减少注册资本事宜履行通知债权人的法定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9、回购股份是否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条相关规定: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一年;

  (2)本次回购股份后,公司仍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3)本次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10、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公司管理层在本次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过程中办理各种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公司管理层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事务;

  (2)根据有关规定择机回购公司股份,包括回购股份的具体时间、价格、数量、方式等;

  (3)制作、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并进行相关申报;

  (4)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回购股份所必须的事项。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1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议案》,本次回购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1、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已经在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份回购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议该事项表决程序合法、合规。通过开展本次回购股份,充分体现了公司对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内在价值的判断,有利于增强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长远发展,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资金,回购定价合理公允。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本次回购股份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工作的有关事宜。

  2、本次回购股份的方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进行审议。

  三、回购方案风险揭示

  1、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存在未能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上涨超出回购价格上限等风险,而导致本次回购股份无法顺利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需征询债权人同意,存在债权人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

  3、若本次回购的股份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后,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未使用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公司将在股东大会作出回购股份注销的决议后,依照《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就注销股份及减少注册资本事宜履行通知债权人的法定程序,可能存在公司无法满足债权人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的风险。

  公司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回购股份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000623           证券简称:吉林敖东       编号:2020-015

  债券代码:127006           债券简称:敖东转债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决议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4月10日(星期五)下午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日期、时间: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

  2020年4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4月1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4月10日下午3: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

  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4月3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吉林省敦化市敖东大街2158号公司办公楼六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00 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议案。

  1.01 回购股份的目的、方式、价格区间。

  1.02 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03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1.04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05 回购股份决议的有效期。

  1.06 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转让的相关安排,以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1.07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公司管理层在本次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过程中办理各种相关事项。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进行登记,异地股东

  可采用传真、电子邮件(出席现场会议时由见证律师验证登记文件原件)的方式

  登记。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

  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

  人持身份证、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20年4月7日8:30至11:30;13:30至16:00。

  3、登记地点:吉林省敦化市敖东大街2158号公司办公楼六楼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地 址:吉林省敦化市敖东大街2158号

  邮政编码:133700

  联 系 人:王振宇

  联系电话:0433-6238973

  指定传真:0433-6238973

  电子信箱:000623@jlaod.com

  5、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

  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26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623”,投票简称为“敖

  东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为非累计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

  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0年4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4月1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4月10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应当包括如下信息:

  委托人名称:

  持有吉林敖东股份的性质:

  持有吉林敖东股份的数量: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可按下表格式列示);

  委托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受托人有表决权□/无表决权□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

  有效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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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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