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六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六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2020年01月16日 02:30 中国证券报

原标题: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六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000          证券简称:唐山港          公告编号:临2020-002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六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于2020年1月15日在河北省唐山市海港经济开发区唐山港大厦二层和畅厅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1月9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5人,实际出席董事15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宣国宝先生召集并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或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资金收益水平,在不影响资金正常周转使用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8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或理财产品,并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上述投资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公司及子公司根据自有资金状况和经营计划,决定具体投资期限。单个结构性存款或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进行具体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组织实施,具体操作由公司财务部负责。

  表决情况: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挂牌转让公司持有的京唐港液体化工码头有限公司50%股权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提升京唐港液体化工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液化公司”)的经营效益和管理水平,促进液化公司长远稳定发展,公司董事会同意通过挂牌转让公司持有的液化公司50%股权方式,引入具有先进管理经验、有装卸需求的战略投资者。本次股权转让以2019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以经评估备案的价格为转让底价。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液化公司50%股权,但仍保留实际控制权。通过股权转让引入社会资本,有助于优化股权结构,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经营机制市场化,促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激发企业发展的活力。

  本次股权交易事项的批准权限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具体情况决策并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办理股权挂牌转让过程中的文件签订、款项收回、过户手续办理等各项工作。

  表决情况: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16日

  证券代码:601000          证券简称:唐山港          公告编号:临2020-003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十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六届十次监事会会议于2020年1月15日在河北省唐山市海港经济开发区唐山港大厦二层和睦厅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1月9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12人,实际出席监事12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志辉先生召集并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或理财产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8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或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情况: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1月16日

  证券代码:601000          证券简称:唐山港          公告编号:临2020-004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或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8亿元)

  ●委托理财产品类型:结构性存款或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上述投资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公司及子公司根据自有资金状况和经营计划,决定具体投资期限。单个结构性存款或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履行的审议程序: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月15日召开六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或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8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或理财产品,授权公司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进行具体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本次事项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或理财产品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资金收益水平,在不影响资金正常周转使用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根据自有资金的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或理财产品。

  (二)资金来源

  为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三)委托理财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拟购买的结构性存款或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为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结构性存款或稳健型理财产品。

  (四)委托理财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8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或理财产品,并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

  (五)委托理财期限

  上述投资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公司及子公司根据自有资金状况和经营计划,决定具体投资期限。单个结构性存款或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六)委托理财决策及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进行具体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组织实施,具体操作由公司财务部负责。

  二、投资风险提示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提示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结构性存款或稳健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因此投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二)风险应对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规定进行决策、实施、检查和监督,确保公司资金的安全性,并定期将投资情况向董事会汇报,严格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及相关部门需进行事前审核,财务部及时跟踪上述存款的进展,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结构性存款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在保证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或理财产品,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资金周转需要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取增值部分的投资收益,助力公司业绩增长,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决策程序及独立董事意见

  2020年1月15日公司召开六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或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8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或理财产品,授权公司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进行具体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本次事项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保障购买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或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8亿元)自有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或理财产品。

  五、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

  特此公告。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16日

  证券代码:601000          证券简称:唐山港          公告编号:临2020-005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在产权交易中心挂牌交易的方式转让公司持有的全资子公司京唐港液体化工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液化公司”)50%股权,本次股权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液化公司50%股权,但仍保留实际控制权。

  ●本次预挂牌仅为信息预披露,不构成交易行为。交易对手尚不明确,尚未签署交易合同,无履约安排。

  ●本次股权转让对公司利润的影响需根据实际成交情况进行测算,目前暂无法预估。

  一、预挂牌概述

  为了进一步提升液化公司的经营效益和管理水平,促进液化公司长远稳定发展,公司拟通过股权转让方式引入具有先进管理经验、有装卸需求的战略投资者。本次股权转让拟以2019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以经评估备案的价格为转让底价,按照国有产权转让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通过在产权交易中心挂牌交易的方式转让公司持有液化公司的50%股权。

  本次股权交易事项的批准权限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并于2020年1月15日公司六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具体情况决策并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办理股权挂牌转让过程中的文件签订、款项收回、过户手续办理等各项工作。

  二、预挂牌标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京唐港液体化工码头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建华

  注册资本:人民币58,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6年5月17日

  经营范围:液体硫磺、柴油、甲醇、汽油、苯、生物柴油港区内的仓储服务;在港区内提供甲醇、乙醇、粗苯、苯、汽油、柴油、煤焦油、生物柴油、液体沥青、煤油、液体硫磺、高温煤焦油、杂酚油、炭黑油、燃料油、蒽油、粗甘油、精甘油的管道装卸作业;燃料油港区内的仓储服务;为船舶提供码头设施;柴油(闭杯闪点〉60℃)、燃料油(危险化学品除外)批发零售;围油栏供应服务。

  股东情况: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液化公司100%股权

  预挂牌标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本次转让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公司将通过在产权交易中心挂牌交易的方式转让公司持有的全资子公司液化公司50%股权,交易对方暂不能确定,无法确定是否属于关联交易,最终成交价格、支付方式等协议主要内容目前尚无法确定。

  四、本次转让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通过股权转让引入社会资本,有助于优化股权结构,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经营机制市场化,促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激发企业发展的活力。有利于进一步提升液化公司的经营效益和管理水平,促进液化公司长远稳定发展。

  本次股权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液化公司50%股权,但仍保留实际控制权。因成交价格尚不确定,对公司利润的影响需根据实际成交情况进行测算,目前暂无法预估。

  五、重要风险提示

  上述预挂牌事项仅为信息预披露,该事项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月16日

唐山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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