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2020年01月13日 02:02 中国证券报

原标题: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领益智造    公告编号:2020-002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汪南东先生、何丽婵女士、汪彦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2.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 本次权益变动后,汪南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何丽婵女士、汪彦先生不再是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月10日收到股东汪南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何丽婵女士、汪彦先生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截至《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出具日,汪南东先生、何丽婵女士、汪彦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被动减持公司股份后,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合计已降至5%以下,不再是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的具体情况

  汪南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何丽婵女士、汪彦先生自前次权益报告书披露日(2017年7月26日)至2020年1月9日,减持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

  ■

  注:上表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权益变动前后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注:权益变动前,计算持股比例的基数为前次权益报告书披露后的总股本6,783,910,951股;权益变动后,计算持股比例的基数为最新总股本6,827,077,440股。

  二、承诺履行情况

  1. 公司在与领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时,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汪南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何丽婵女士、汪彦先生作出了股份锁定承诺:“在本次交易完成后(自本次交易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起,即2018年2月13日)3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汪南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何丽婵女士、汪彦先生的减持行为已违反其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目前,深圳证券交易所已对汪南东处以公开谴责的处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已对汪南东、何丽婵、汪彦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2. 汪南东先生于2018年8月20日辞任公司董事及副董事长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二条的规定,其在原定任期内(即自2018年3月5日至2021年3月4日,具体截止时间以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准)及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目前,该承诺仍在履行中,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况。

  三、其他相关说明

  1. 汪南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何丽婵女士、汪彦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2. 本次权益变动后,汪南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40,110,88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8%,不再是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3. 自2019年12月6日起汪南东先生的被动减持行为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规定未提前十五个交易日进行预披露的情形。

  4. 2019年7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被动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19-081),汪南东先生在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证资管”)办理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因触发协议约定的违约条款,兴证资管拟对其质押股票不超过59,233,6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6,825,258,976股的0.87%)进行违约处置,减持期间为2019年7月30日至2020年1月29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计划期限尚未届满,公司将督促股东严格遵守相关减持规定,及时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 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备查文件

  汪南东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二日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领益智造

  股票代码:002600

  信息披露义务人:汪南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何丽婵、汪彦

  通讯地址: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0年1月9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1. 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制。

  2.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领益智造”)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领益智造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3.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4. 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所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和说明。

  5.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之特定含义如下:

  ■

  说明: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本报告书中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

  (二)一致行动人之一:何丽婵

  ■

  (三)一致行动人之二:汪彦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存在一致行动关系的说明

  汪南东、何丽婵为夫妻关系,汪南东、汪彦为父子关系。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在上市公司的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中有一致行动情形的投资者,互为一致行动人。如无相反证据,投资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致行动人:(九)持有投资者30%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和在投资者任职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等亲属,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因此,汪南东、何丽婵、汪彦系一致行动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汪南东及一致行动人何丽婵、汪彦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的原因

  汪南东、何丽婵、汪彦因民间借贷纠纷、汪南东因股票质押回购交易违约,相关质权人及司法冻结执行人对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进行卖出及违约处置。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十二个月内增持或减持计划

  公司于2019年7月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被动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19-081),汪南东在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证资管”)办理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因触发协议约定的违约条款,兴证资管拟对汪南东的质押股票不超过59,233,600股进行违约处置,减持期间为2019年7月30日至2020年1月29日。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披露的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目前均已被司法冻结,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并不排除有继续被动减持的行为发生。除此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十二个月内没有增持或主动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汪南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何丽婵、汪彦自前次权益报告书披露日(2017年7月26日)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其拥有权益的公司股份变动的具体情况如下:

  ■

  注:上表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领益智造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股

  ■

  注:权益变动前,计算持股比例的基数为前次权益报告书披露后的总股本6,783,910,951股;权益变动后,计算持股比例的基数为最新总股本6,827,077,440股。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领益智造股份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累计被质押、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的情况如下:

  ■

  领益智造在与领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时,信息披露义务人汪南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何丽婵、汪彦作出了股份锁定承诺:“在本次交易完成后(自本次交易发行的股份上市之日起,即2018年2月13日)3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上述权益变动减持行为已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汪南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何丽婵、汪彦所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

  汪南东于2018年8月20日辞任公司董事及副董事长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二条的规定,其在原定任期内(即自2018年3月5日至2021年3月4日,具体截止时间以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准)及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除上述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其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六个月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汪南东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被动减持了其持有的领益智造股份64,523,930股。具体情况如下:

  ■

  除上述交易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汪南东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六个月不存在其他买卖领益智造股份的行为。

  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何丽婵、汪彦不存在买卖领益智造股份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作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其他重大事项和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 汪南东先生身份证复印件

  2. 何丽婵女士身份证复印件

  3. 汪彦先生身份证复印件

  二、备查文件制备地点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龙湾路8号

  电话:0750-3506078

  传真:0750-350611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汪南东

  一致行动人之一:何丽婵

  一致行动人之二:汪彦

  2020年1月9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汪南东

  一致行动人之一:何丽婵

  一致行动人之二:汪彦

  2020年1月9日

  附表1: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附表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附表3: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汪南东

  一致行动人之一:何丽婵

  一致行动人之二:汪彦

  2020年1月9日

领益智造 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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