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配股发行结果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公司股票自 2019 年12月26日开市起复牌。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849号文核准,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天齐锂业”或“公司”)向截至股权登记日2019年12月17日(R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天齐锂业全体股东,按照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配售。本次配股认购缴款工作已于2019年12月24日(R+5日)结束。现将发行结果公告如下:
一、认购情况
本次配股以股权登记日2019年12月17日(R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公司总股本1,141,987,945股为基数,按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可配售股份总数为342,596,383股,发行价格为8.75元/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主机统计,并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登记公司”)提供的网上认购数据验证,本次配股公开发行认购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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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结果
根据本次配股发行公告,本次天齐锂业配股共计可配售股份总数为342,596,383股,全部采取网上定价方式发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本次发行由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联席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
本次配股公司原股东按照每股人民币8.75元的价格,以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参与配售,发行人为内地与香港股市互联互通标的公司。配售股份不足1股的,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证券发行人业务指南(2019年3月修订版)》的有关规定处理,配股过程中产生不足1份的零碎配股权证,按数量大小排序,数量小的循环进位给数量大的股东,以达到最小记账单位1份;香港投资者通过内地与香港互联互通持有发行人股份并参与本次配股的,对配售股份不足1股的部分,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将根据中央结算系统有关规则的规定将该等零碎股份的数额调整至整数单位。
本次配股最终的发行结果如下:
1、股东配售结果
截至本次配股股权登记日(2019年12月17日,R日)收市,公司股东持股总量为1,141,987,945股,截至认购缴款结束日(2019年12月24日,R+5日),有效认购数量为335,111,438股,占本次可配售股份总数342,596,383股的97.815229%,认购金额为2,932,225,082.50元。
2、承诺认购履行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成都天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张静女士、李斯龙先生履行了其全额认购的承诺,认购股数分别为122,862,986股、17,695,353股、628股,分别占本次可配售股份总数342,596,383股的35.862313%、5.165073%、0.000183%。
综上,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履行了其全额认购的承诺,合计全额认购140,558,967股,占本次可配售股份总数342,596,383股的41.027569%。
3、本次配股发行成功
本次配股认购股份数量合计为335,111,438股,占本次可配售股份总数342,596,383股的97.815229%,超过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中关于“原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未达到拟配售数量百分之七十”视为发行失败的认配率下限,故本次配股发行成功。
4、送达通知
本发行结果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认购获得配售的所有股东送达获配的通知。
三、配股除权与上市
本公告刊登当日(2019年12月26日,R+7 日)即为发行成功的除权基准日(配股除权日),除权价格依据实际配股比例计算,实际配股比例相当于每10股配售2.934456股。本次配股的获配股份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四、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
有关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投资者查阅2019年12月13日(R-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发行公告》、《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全文及有关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上述媒体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公司股票自2019年12月26日开市起复牌。
五、发行人及联席主承销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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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发行人: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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