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广东通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到期及实施进展的公告
公司股东广东通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19-024),广东通盈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通盈”)计划自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即自2019年05月18日至2019年11月14日,计划减持6,875,0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856%,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2019年8月18日,广东通盈减持计划时间过半,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计划进展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47)。
截至2019年11月14日,广东通盈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广东通盈累计减持3,352,8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9925%。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本次减持计划的期限届满,现将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披露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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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2、股东减持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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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广东通盈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截至2019年11月14日,广东通盈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广东通盈的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3、广东通盈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减持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备查文件
1、《股份减持计划到期及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惠伦晶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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