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被担保人名称:
镇江香江云动力科技有限公司1。
注1:镇江香江云动力科技有限公司系香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江科技”)全资子公司。
●本次担保总金额:3,000万元
本次担保事项后,公司向香江科技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3,00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公告日,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近日,公司收到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就镇江香江云动力科技有限公司融资授信事宜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本次担保金额为3,000万元。本次担保事项后,2019年至今公司累计向香江科技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3,000万元,未超过提供的担保额度。
以上担保授权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可查阅公司于2019年10月9日披露的公告(公告号:2019-061)。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镇江香江云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191588407302A
3、注册地址:镇江新区金港大道84号
4、法定代表人:陈俊
5、注册资本:5000万元整
6、成立日期:2011年12月16日
7、经营范围:通信设备(无线电发射设备、卫星接收设备除外)、节能设备、精密钣金制造、通讯电力塔、桥架、母线、高低压成套装置、数据机房相关产品的开发、研制、生产、销售;钣金件喷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8、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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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签署人:
甲方(保证人):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债权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
(2)担保最高额度限度:人民币叁仟万元整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律师费等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合理费用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
上述范围中除本金外的所有费用,计入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但不计入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5)保证期间: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两年,起算日按如下方式确定:1.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早于或同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甲方对该笔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2.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晚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甲方对该笔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该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9年10月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了本次提供担保额度的具体内容,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系实际为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有助于全资子公司高效、顺畅地筹集资金,以满足其日常经营对资金的需求,更好地推动其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担保事项后,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3,000万元人民币,占本次授信额度3.45%,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02%。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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