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2019年11月09日 02:26 中国证券报

原标题: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73           股票简称:水晶光电        公告编号:(2019)103号

  债券代码:128020           债券简称:水晶转债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涉及3名激励对象,所持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16年11月17日,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41,960股,占此次回购注销前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的0.01%,回购价格为7.700135元/股。

  2、截止2019年11月7日,上述限制性股票已过户至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予以注销。后续公司将依法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2016年10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及其摘要》及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律师、财务顾问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时公司发出《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2016年11月11日,公司监事会出具核查意见《关于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16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

  4、2016年11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首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授予45名激励对象首期800万股限制性股票,确定授予日为2016年11月17日,授予价格12.32元/股。独立董事、监事、律师、财务顾问对相关事宜发表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5、2016年11月30日,公司完成了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事宜,股权激励首期授予的 800万股限制性股票于2016年12月2日上市。

  6、2017年11月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以2017年11月7日为授予日,向11名激励对象授予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118万股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3.62元/股。独立董事、监事、律师、财务顾问对相关事宜发表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7、2017年12月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授予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鉴于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授予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对45名激励对象办理相关解锁手续,解锁的比例为其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的40%,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总数为320万股。

  8、2017年12月8日,股权激励预留部分11名激励对象合计118万股限制性股票上市。

  9、2017年12月11日,公司首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符合《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各项解锁条件,45名激励对象合计解锁320万股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

  10、2018年5月23日,公司实施了2017年度的权益分派方案,由此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期授予限制性股票由800万股变更为1,040万股,授予价格由12.32元/股变更为9.48元/股,已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由320万股变更为416万股;预留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由118万股变更为153.4万股,授予价格由13.62元/股变更为10.48元/股。

  11、2018年5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同意将部分限制性股票507,000股进行回购注销。独立董事、监事、律师对相关事宜发表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2、2018年6月12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 票共计507,000股。2018年8月29日,上述限制性股票已过户至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予以注销。

  13、2018年12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授予第二个解锁期及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鉴于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期授予第二个解锁期及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对42名首期激励对象及预留部分11名激励对象办理相关解锁手续,解锁的比例分别为其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的30%和50%,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总数为363.35万股。

  14、2018年12月14日,公司首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锁期及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符合《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各项解锁条件,42名首期激励对象及预留部分11名激励对象合计解锁363.35万股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

  15、2019年7月24日,公司实施了2018年度的权益分派方案,由此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期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变更为372.645万股,授予价格变更为7.289941元/股;预留部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变更为99.71万股,授予价格变更为8.059172元/股。

  16、2019年8月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部分限制性股票141,96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确定为7.700135元/股。独立董事、监事、律师对相关事宜发表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17、2019年8月27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141,960股。2019年11月7日上述限制性股票已过户至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予以注销。

  二、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鉴于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李长发、邵才龙、周庆明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及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回购注销以上3位股权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41,960股。

  公司独立董事对回购注销出具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回购注销出具了核实意见,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就回购注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相关公告详细内容刊登于2019年8月8日、2019年8月28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3人所持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16年11月17日,回购数量为141,960股,回购价格为7.700135元/股,回购注销股份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比例0.01%。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本次回购注销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347号)。

  截止2019年11月7日,上述限制性股票已过户至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予以注销。后续公司将依法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

  【注】:本次变动前股本结构为截止2019年11月6日的股本结构。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自2018年5月23日起开始转股,因期间发生转股情况,与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63)号)中披露的变动前后股本情况不一致。

  特此公告。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9日

  证券代码:002273           股票简称:水晶光电        公告编号:(2019)104号

  债券代码:128020           债券简称:水晶转债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高管人员减持计划

  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9年4月12日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高管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19)025号),公司董事长林敏先生、副总经理李夏云女士、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郑萍女士、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熊波先生计划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47.9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64%。在减持期间,公司如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上限将做相应调整。因公司于2019年7月24日实施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每10股派1元,每10股转增3股),上述人员本次减持计划合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调整为不超过712.27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0.64%。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在预先披露的股份减持时间区间内,未实施股份减持或者股份减持计划未实施完毕的,应当在股份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及时公告。截至本公告日,上述人员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在本次减持计划的时间区间内(自2019年5月8日起至2019年11月8日期间),公司董事长林敏先生、副总经理李夏云女士、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郑萍女士、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熊波先生均未减持公司股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董事长林敏先生、副总经理李夏云女士、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郑萍女士、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熊波先生的减持计划、减持实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不违反股东作出的任何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具体实施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减持股份计划一致。

  特此公告。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9日

限制性股票 回购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

7X24小时

  • 11-13 斯迪克 300806 --
  • 11-12 锦鸡股份 300798 5.53
  • 11-12 电声股份 300805 --
  • 11-11 清溢光电 688138 8.78
  • 11-11 卓越新能 688196 42.93
  • 股市直播

    • 图文直播间
    • 视频直播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