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2019年11月09日 02:24 中国证券报

原标题: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74      证券简称:华昌化工       公告编号:2019-041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苏州华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2019年4月13日,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0),公司控股股东苏州华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纳投资”)为偿还2015年参与华昌化工非公开发行时的贷款及利息,计划在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12,698,195股,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比例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25,396,390股,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比例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2%。

  2019年6月10日,公司实施了2018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因本次公司转增股本事项,华纳投资持有本公司股份由201,906,346股增至302,859,519股,根据减持计划,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2019年11月8日,公司收到华纳投资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华纳投资已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2、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华纳投资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影响本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减持计划实施后,华纳投资仍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

  3、华纳投资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截止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一、 备查文件

  1、华纳投资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8日

  

  证券代码:002274          证券简称:华昌化工       公告编号:2019-042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苏州华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302,679,519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1.78%的股东苏州华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19,047,292股,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比例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1%;

  近日,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华昌化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苏州华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纳投资”)出具的《关于拟减持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函》,现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将有关事项披露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

  苏州华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持有本公司股份302,679,519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1.78%。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计划内容事项

  1、减持原因:2015年8月,为支持华昌化工的发展,华纳投资在华昌化工非公开发行中认购了40,000,000股(实施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股数为60,000,000股),认购资金来源为银行贷款。本次减持的主要原因及资金用途为:偿还2015年参与华昌化工非公开发行时的贷款及利息。

  2、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因权益分派转增的股份,及认购华昌化工2015年非公开发行取得的股份。

  3、减持股份数量: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数量不超过19,047,292股,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比例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1%;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6、减持价格区间:视市场价格确定。

  7、减持其他说明: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至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如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二)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具体承诺事项为: 股份限售承诺:“(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659号文核准,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15,000.00万新股。本单位为本次发行对象之一,并认购了4,000万股新股。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规定,本次认购的股份进行锁定处理,并承诺上述股份自上市首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2)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资金来源为合法拥有和取得或自筹的资金,最终出资不包含任何杠杆融资结构化设计产品。”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本次减持计划受国家政策、市场环境等因素影响,减持价格存在不确定性,减持时间所处的时段较长;不排除因外部环境及计划主体自身因素变化等影响,上述计划未得到实施或部分实施;不排除在计划期间对本次披露的计划进行调整;因此,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影响本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减持计划实施后,华纳投资仍为华昌化工第一大股东。

  3、信息披露及违规风险。按政策规定,集合竞价减持的,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大股东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的二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在减持时间区间内,未实施股份减持或者股份减持计划未实施完毕的,应当在股份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的二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其次,《证券法》及规章、规则等对股东减持事项均有明确规定,如5%披露要求、短线交易、窗口期等。对上述事项,本公司将加强与股东间的沟通,督促股东严格遵守国家相关规定。

  四、备查文件

  1、《关于拟减持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函》。

  特此公告。

  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8日

华昌化工 控股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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