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19年10月17日 04:24 证券日报

原标题: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英派斯

  股票代码:002899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景林景途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武东路188号14002-4室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1155号浦东嘉里城27楼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景胜伟达有限公司(Energy Victor Limited)

  注册地址:FLAT/RM 1903, 19/F,LEE GARDEN ONE, 33 HYSAN AVENUE, CAUSEWAY BAY, HONG KONG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1155号浦东嘉里城27楼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持

  签署日期:2019年10月15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制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青岛英派斯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派斯”或“上市公司”)中所拥有权益股份的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英派斯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记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所做出的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上海景林景途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公司名称:上海景林景途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时间:2011年7 月4日

  经营期限:2011年7月4日至2021年12月31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0580569798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景辉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企业管理及咨询,投资咨询(以上咨询不得从事经纪)、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武东路188号14002-4室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1155号浦东嘉里城27楼

  联系电话:021-20830300

  主要合伙人:

  ■

  (二)景胜伟达有限公司(Energy Victor Limited)

  公司名称:景胜伟达有限公司(Energy Victor Limited)

  企业类型: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2年6月8日

  公司注册证书编号:1757783

  业务性质:股权投资

  注册地址:FLAT/RM 1903, 19/F, LEE GARDEN ONE, 33 HYSAN AVENUE, CAUSEWAY BAY, HONG KONG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1155号嘉里城办公楼27楼

  联系电话:021-20830300

  公司股东: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景胜伟达已发行1股股份,每股面值1港元,由Greenwoods Bloom Fund, L.P.持有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一)上海景林景途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主要负责人

  ■

  (二)景胜伟达有限公司(Energy Victor Limited)董事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存在一致行动关系的说明

  景林景途与景胜伟达为一致行动人,共同行使所持英派斯股份所代表的表决权。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因自身资金需求而减持上市公司股份。本次减持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999,900股,持股比例由原5.47%降至4.9999%,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为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十二个月内权益变动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十二个月无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十二个月内继续减持上市公司股份之可能性。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6,565,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47%;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999,9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4.9999%。具体情况如下:

  ■

  二、拥有权益的股份增减变动达到法定比例的具体情况

  2019年10月14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合计减持其持有的上市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65,300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0.47%。

  ■

  三、其他情况

  截止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英派斯的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形,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英派斯股份事项已按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预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减持计划一致。截止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切实履行其承诺事项,不存在违背相关承诺的行为。

  本次交易后不会导致英派斯控制权发生变化。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本次权益变动的事实发生之日起前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

  除上述情况外,自本次权益变动发生之日起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己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上海景林景途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                 

  景胜伟达有限公司

  (Energy Victor Limited)

  授权代表(签字):                 

  2019年10月15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被置于英派斯证券事务部,供投资者查阅。

  附表1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附表2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景林景途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                 

  景胜伟达有限公司

  (Energy Victor Limited)

  授权代表(签字):                 

  2019年10月15日

英派斯 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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