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股东彭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月16日披露了《关于董事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司股东、董事彭伟计划在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即2019年2月14日至2019年8月13日,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等交易所认可的方式减持不超过5,300,000股公司股份,占公告日公司总股本比例0.93%。公司于2019年5月15日和2019年7月18日分别发布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实施进展公告》,对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进行了披露。
近日,公司收到彭伟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截至2019年8月13日,彭伟减持股份计划的期限已届满。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结果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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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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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因公司于2019年5月3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1,236,84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公司股份总数由567,010,567股减少为565,773,727股,导致上表所列彭伟在本次减持前后所持高管锁定股数量未变而占总股本比例发生变化。
二、其他相关说明
1、彭伟本次减持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以及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彭伟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不存在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形,亦未做出过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
3、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
4、彭伟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彭伟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八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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