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商报消息 长江商报讯(记者 周舜尧)日前,武汉市政府办公厅印发《武汉市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根据《方案》,武汉市将全面排查长江、汉江武汉段入河排污口分布和数量,基本掌握入河污染源排放情况,详细查清污水来源,建立入河排污口名录。同时,制订污染源分类整治方案并持续推进整改工作,不断规范入河排污口管理,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为长江生态水环境质量改善提供保证。
其中,排查范围包括以武汉市行政区域内的长江、汉江干流两侧现状岸线为基准向陆地一侧延伸2公里,涉及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江岸区、江汉区、硚口区、汉阳区、武昌区、青山区、洪山区、蔡甸区、江夏区、东西湖区、黄陂区、新洲区,包括所有人工岸线(城镇岸线、渔业岸线、临江工业岸线、江堤岸线、特殊用途岸线等)、自然岸线(滩涂、湿地等)和江心岛。
根据《方案》,排查工作将按照无人机航测、人工现场核查、疑难点攻坚排查“三级排查”方式开展排查。既从岸边查排污口,也从城市发展、管网铺设、工程建设等方面调阅资料排查线索。通过调查摸底,全面掌握长江、汉江武汉段入河排污口数量类型、分布情况及排污状况等基本信息,准确获取排污口编码、坐标、特征、照片等基础资料,规范录入国家长江排污口排查信息平台,形成入河排污口信息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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