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撤销处罚 1人维持被罚
大洋网-广州日报
据本报11日报道,在深圳机场“拉活”的王司机和姜司机因驾驶纯电动出租车“拒载”,执法人员对他们分别作出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两名司机申请行政复议。
没有拒载者撤销处罚
王司机的理由是:“大年初三傍晚,本来我快要交班了,公司告诉我机场客人太多,需要支援一下,我就去了。一名乘客说要去东莞樟木头,距离有70多公里,问我车子的电量情况。我说仪表盘显示续驶里程110公里,电量是31%,她就说坐下一部车。乘客选择搭乘与否,是乘客的自由。我没有拒载,希望取消拒载认定及罚款。”
经过听证会的听证,深圳市交通运输局认为,考虑到王司机的“蓝的”电池持续使用近两年的损耗情况,以80公里作为行程距离,再加上到达后去往最近充电桩的距离,王司机的车确实存在到不了东莞或者到达后无法及时充电的风险。此外,王司机与乘客进行了沟通,主观上没有恶意拒载的故意,乘客也没有主动投诉。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决定主动撤销行政处罚,案件圆满结束。
明确拒载者维持处罚
姜司机的复议理由是:“我开的车,电池是刚换的。续航247公里没错,到珠海160公里是够了,但我老乡说走高速非常耗电,我怕到不了,而且我不知道珠海有没有充电桩。那天是凌晨1点多,我是头天下午6点钟上班,当时已经开了7个小时车了,再跑珠海那就等于严重疲劳驾驶。”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认为:“乘客出示的导航地图显示,去珠海的里程为160.5公里,且当地有充电设备。姜司机说自己是疲劳驾驶,但事发前他已在机场候客约1小时,处于半休息状态。此外,机场出租车候客区域已设置温馨提示,要求‘蓝的’司机在进站候客前要充满电量,不应以没电为由拒载。现场执法人员告诉姜司机珠海有充电设备,并至少两次劝说司机送走该乘客,但最后姜司机还是没有搭载张先生。”因此,复议机关认定,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对姜司机作出的行政处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决定维持。行政复议决定书现已送达姜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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