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丨为何要组建自然资源部?全国国土空间开发“一盘棋”
规划一经批复,就具有法律效力。
5月27日,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自然资源部副部长赵龙、自然资源部总规划师庄少勤、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规划局副局长张兵介绍《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据了解,我国各级各类空间规划在支撑城镇化快速发展、促进国土空间合理利用和有效保护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规划类型过多、内容重叠冲突,审批流程复杂、周期过长,地方规划朝令夕改等问题。
赵龙表示,为从体制机制上解决这些问题,按照党中央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原国土资源部、原环境保护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开展了省级和市县“多规合一”试点工作,积累了宝贵经验。在此基础上,党中央作出组建自然资源部、实现“多规合一”、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重大决策。
《若干意见》开篇强调:“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实现“多规合一”,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部署。”
赵龙指出,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坚持党对规划工作的领导,按照确定目标,坚定不移推进和实施“多规合一”,形成“一本规划、一张蓝图”,建立统一的编制审批体系、实施监督体系、法规政策体系和技术标准体系,构建统一的基础信息平台,形成全国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一张图”,落实好《若干意见》各项部署,实现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
“规划一经批复,就具有法律效力,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坚决防止出现换一届党委政府改一次规划的现象。坚持先规划、后实施,严禁违规建设;坚持按法定程序修改规划,严格审批。对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过程中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要严肃追究责任”,赵龙指出。
《若干意见》的发布,标志着国土空间规划体系顶层设计和“四梁八柱”基本形成。
赵龙表示,建立一个全国统一、责权清晰、科学高效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是一项系统性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各地区各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明确目标要求,落实主体责任,上下联动,形成合力,以钉钉子精神久久为功,一张蓝图干到底。
规划一经批复,就具有法律效力。
(本文来自于21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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