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办医监管要避免“一刀切”

社会办医监管要避免“一刀切”
2019年05月27日 11:34 经济观察网

梁嘉琳/文 5月2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积极促进社会办医,可以有效增加群众需要的医疗服务供给、更好保障人民健康,也能更大激发市场活力、释放服务消费潜力。会议推出一系列措施,拓展社会办医空间,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这一系列利好政策,引发行业刷屏。

  2015起,国务院(办公厅)连续三年发布高规格文件,推出数十条鼓励社会办医的政策措施,这一年被业界视为“社会办医元年”。从更大的历史周期审视,从上个世纪80年代的“星期天(兼职)医生”,到本世纪兴起的“民营医疗”“社会办医”概念板块,非公立医疗体系崛起势不可挡。

  然而,在“社会办医”实践的过程中,一直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方面,政策在各地落时仍出现不少莫名碰壁的“玻璃门”、先进来又出去的“旋转门”,让业界叫苦不迭。另一方面,在北大国际医院、武汉亚心医院、辽宁何氏眼科医院等一批专科实力雄厚、品牌美誉度高的民营医院之外,“社会办医”的水平仍然良莠不齐——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莆田系”在美容、男科、孕产领域大搞“科室承保”“院中院”;沈阳等地民营医院近来也被曝光违法骗保。

  在社会办医的新一轮“宽松周期”之下,如何解决这些问题?首先,监管层尤需注意,要避免人为制造公立医疗机构、社会办医疗机构之间的不平等规则,一味拉高社会办医的门槛,导致正规民营医院、民营诊所被拒之门外,而转入地下的非法保健、养生、理疗机构却能大行其道。这将恶化当前社会办医市场“优质供给不足、劣质供给过剩”的局面。就此,2019年国务院常务会议已经推出一系列针对性强的举措,其中既有土地使用权、税收、医保报销等“硬通货”层面的松绑,也有区域规划、人才引进、医院等级评审、技术职称评审等软实力层面的松绑。期待政策真正落地,而非“只听鞋子响,不见人下楼”。

  其次,在给予社会办医平等待遇的基础上,还需要更加注重源头治理、科学监管。传统的社会办医监管大多属于末端治理、事后监管。往往在出现患者伤亡、医患冲突等行为后才由执法部门介入。这带来一个后果:在事发之前失之于宽,在事发之后又失之于严,政策缺乏连贯性和可预期性,一直以来都让人诟病。建议在社会办医机构引入“智慧医疗”“智慧医保”技术,确保患者安全、治疗有效、费用可承受这三条底线不被突破。比如:在部分地区,医保部门运行的医保智能审核平台可对医疗机构运转、医务人员行为实现事前提醒、事中拦截、事后核验,卫生部门运行的卫生综合监管平台把每一单处方、每一场手术操作、每一个收费事项都纳入监管范围。

  长期以来,监管部门在查实社会办医违法违规行为之后,往往容易“一竿子打翻一船人”。比如:卫生监管部门一般在接到患者关于滥用抗生素的举报之后,如果无法明确涉事医疗机构合理使用抗生素的基准线,以及哪些科室、哪些人员存在过度医疗的动机和行为,往往“一刀切”发布“限抗令”,导致一些正常使用抗生素的病例也被误伤。随着大数据、人工智能应用于临床领域、监管领域的辅助决策支持,建议把“大砍刀”换成“手术刀”,实现精细化管理,“既不错杀一百,也不放过一个”,维护合法办医主体和行为的正当利益。

  另外,这些年监管部门对社会办医越界干涉、微观干预社会办医主体和行为的现象也较多。比如:前两年,有关部门提出通过控制社会办医机构的综合利润率遏制过度医疗,这被业界斥为“重返计划经济”。如今,随着智慧技术的应用,可以通过诚信体系建设,让社会办医主体具备合法合规经营的自我驱动力。这一次,国务院已经授权10个试点城市将诊所设立从审批制改为备案制,且提出对严重失信主体实施行业终身禁入。下一步,建议可以通过中国医院协会的医疗机构信用评价机制、中国医师协会的执业医师信用评价机制、国家医保基金监管诚信体系建设,让政府监管让出半个身位,为行业自律、个人自律腾出空间。

  随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对社会办医区域总量、空间布局不作规划限制,以及允许在职或停薪留职医务人员申办医疗机构,预计社会办医主体、从业人员将呈现加速增长态势。社会办医是不可阻挡的潮流,也是对当下公立医疗体系的有益补充,它亟需走向长期健康发展的快车道。

  (作者为价值医疗(中国)专家委员会秘书长)

(本文来自于经济观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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