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19年05月16日 02:15 中国证券报
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中国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85           股票简称:武汉中商            编号: 临2019—027

  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9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刊登了《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拟于2019年5月21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21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2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20日15:00至2019年5月2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5月14日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19年5月14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总部中商广场写字楼47楼会议室(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9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已经公司相关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会议审议以下事项:

  1、审议《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审议《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上述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

  另,公司独立董事将在大会上作2018年度述职报告。

  (二)披露情况

  上述审议事项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4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司九届十五次董事会议决议公告、八届十五次监事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9年5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 授权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或信函的方式于上述时间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三)登记地点: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9号中商广场写字楼46楼公司证券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易国华、刘蓉

  联系电话:027-87362507

  传真号码:027-87307723

  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9号中商广场写字楼46楼证券部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会期半天,公司股东参加会议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文件、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文件。

  2、其他备查文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785”,投票简称为“中商投票”。

  (二)提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提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提案编码”一览表

  ■

  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对应的议案编码为100,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议案编码分别申报。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上述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5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2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5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参加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

  若会议有需要股东表决的事项而本人未在本授权委托书中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行使表决权。

  若受托人认为本人授权不明晰,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行使相关表决权。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委托人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委托人名称或姓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注册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特此公告

  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15日

  证券代码:000785           证券简称:武汉中商         公告编号:临2019-028

  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以发行股份购买北京居然之家家居新零售连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居然新零售”)全体股东合计持有的居然新零售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9年1月10日(周四)开市起停牌并于2019年1月10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9-001)。

  2019年1月23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议案,并在公司指定媒体刊登了相关公告。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9年1月24日开市起复牌。

  2019年1月29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9〕第3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收到问询函后,公司立即组织各中介机构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对《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等相关文件进行了相应的修订和补充。2019年2月1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9-014)等相关公告文件。

  2019年2月15日,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召开了媒体说明会,并于2019年2月18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媒体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9-017)。2019年3月16日,公司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9-019)。2019年4月16日,公司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临2019-021)。

  根据《武汉市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属于规定的核准类评估项目,需由公司报请市国资委采取从备选库中摇号的方式确定评估机构。经履行公开摇号等相关程序,根据摇号结果,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同意聘请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担任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评估机构。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前发生业绩“变脸”或本次重组存在拟置出资产情形的相关问题与解答》要求,需对公司业绩“变脸”进行专项核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同意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专项核查审计。

  自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披露以来,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各项工作,截至目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公司将在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并在评估结果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备案后,再次召开董事会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并由董事会召集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需履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反垄断主管部门经营者集中审查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等程序,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能否取得前述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后续将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武汉中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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