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2019年05月16日 02:15 中国证券报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的内容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30日、2018年11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并于2018年11月27日披露了《快克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司于2019年2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并经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回购方案中关于回购资金总额、回购股份用途及其他相关事项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其他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 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合理判断,为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本次回购股份用于依法注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三) 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股份拟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四) 拟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结合近期公司股价,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0.00元/股。前述回购价格亦需满足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对回购价格的相关要求。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等事宜,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五) 拟回购股份的数量或金额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4,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上限30.00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33.33万股,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比例为0.84%。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金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数量及金额为准。

  (六) 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七) 回购股份的期限

  1、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2、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 公司定期报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前10个交易日内;

  (2) 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3) 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3、 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 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规模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 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4、 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应当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八) 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回购股份决议的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 2019年1月3日,公司首次实施了股份回购,并于2019年1月4日披露了《快克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实施回购股份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01)。

  (二) 2019年5月14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910,21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7%。回购最高价格为23.57元/股,回购最低价格为19.85元/股,回购均价21.98元/股,使用资金总金额为人民币20,005,071.70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 本次股份回购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发展战略的推进实施,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情形,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2018年10月31日,公司首次披露了《快克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04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提议人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期间不存在买入或卖出公司股票的情形。

  四、股份注销安排

  经公司申请,公司将于2019年5月1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注销所回购股份,并及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相关事宜。

  五、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及注销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

  特此公告。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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